第27章 批複 (5)(1 / 1)

[批複(5)]

看似雙方對立起來。呂書記的目光投向董事長。

看來董事長也沒有想透,他說:“按說黃總不介入為好,集團考核的是秦總。不過,咱們有市長的批示在這,‘拉大旗作虎皮’,估計各部門不會跟咱過不去。這樣吧,政府公關這個事,以老黃為主,以秦總為輔。”董事長說完也沒有征求意見,那麼就是拍板的意思。

子明發言,兩個意思;

第一,本月2月23日,也就是下周三,請“一重”交付全部廠區中的絕大部分,房地產公司的保安人員上崗;

第二,4月5日之前,交付廠區的家屬院和辦公樓,前提是曆史問題全部解決,如果沒有解決,房地產公司無法接收。

特別強調,家屬院區域,正好位於第一期開發範圍,所以家屬院居民,必須於4月5日前徹底搬遷完畢,房地產公司方能接收。

第三,房地產公司第一個任務節點是,今年“五一”開始售樓,也可以說是“開盤”,4月5日之前,政府主要審批文件應予落實,否則將影響全年的銷售計劃。

子明這三條意見,主要是後兩條,象兩把匕首尖兒頂在黃總的腰眼上,如果這兩點沒有做到,“影響全年銷售計劃”,責任太大了,令人恐懼而震怒。黃總側著身子,右臂架在會議桌上,激動地說:“秦總,你們房地產不能隻接受廠區,剩餘職工和家屬院都應該你們接走。土地給你了,職工安置和居民搬遷補償都應該你們解決。這是房地產國家政策吧?”

子明看著黃總的氣勢洶洶的架勢,覺得他可能練過拳腳,可能功夫還不錯。他沒有對黃總讓步的意思,說:“政策你說對了一半,房地產公司的義務是對下崗職工和拆遷安置承擔付費的責任,但是無權直接具體操辦。如果董事長指令房地產公司支付這兩塊費用,我沒有意見,舉雙手讚成。”

一句話把黃總咽回去,喉結轉了幾轉,最終發不出聲。就是趙總也幹瞪眼說不話了,遲書記舉目四顧地找辦法。

子明緩和形勢解釋說:“安置職工和拆遷補償,不是由房地產公司運做,一般是在當地政府主持下操作。咱們項目特別,下崗職工是自己的,拆遷戶是自己的家屬,還在廠區內,人家區政府管不管,不好說。”

在場的人們都聽明白了。

小陳書記早就不滿了說:“你們‘一重’下崗職工的事,公司早有政策,是你們把‘下崗’說成是‘待崗’,變成遺留問題;家屬院搬遷,集團也在半年前給您政策了,你們一直在做嘛,現在你都推給房地產公司,不合適吧。”

空氣凝滯了十幾秒,好似半天一樣長。

呂書記破顏笑了,身子朝前坐了坐,說:“跑動政府各個部門公關,能吃能喝,這個任務給你們了,然後,再把下崗職工和家屬院的難題踢給人家房地產公司,你們可以這麼想,我和董事長,誰能這麼拍板呢?那職工不得說我們‘偏心眼兒’嗎?咱們得互相體諒。”

書記講話把自己和董事長說成“我們”,有排除總經理的味道,實則是在對總經理喊話。

趙總不在主動出牌,而是轉向黃總說:“還兩個月時間,4月5日,時間夠緊的。”

黃總:“可不是唄!幹不完”他還要把前一段時間工作情況說一說,董事長打斷他了。

“這兩個活兒,都不是今天派給你的,按說,你應該完成得差不多了。二話甭說,規規矩矩,4月5日之前把家屬院騰空,交給人家。剩餘職工就是‘下崗’,你跟人家說‘待崗’,那你解決。我沒辦法。”陳局的話是繃著臉說的,這是命令。

黃總不敢再矯情,回答:“是。”

遲書記也跟著點頭稱是。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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