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炒作 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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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1]

這一天正是2006年3月5日,距離黃總完成家屬院拆遷、交付現場的時間,4月5日,還有整整一個月的時間。

“一重”廠區的東南角有一片家屬院,五十年代這裏建起三座筒子樓,作為職工宿舍;七十年代,又增建三座小磚房,一棟四門,一門三戶,房型是“夥單”、“獨廚”的那種。家屬院興旺時居住著四百多戶人家。這些年情況不同了,有的人家條件好的搬走了,條件差一些的三代同居一室的也有,有的居民還是“一重”職工,有的房子已經反租給企業外的房客,就連當地居委會大娘,也搞不清究竟哪家哪戶是怎麼回事。家屬院房產的性質是“企業產”,前些年“一重”還收房租,一年一間房也就幾十塊錢,後來住戶也不好好交,慢慢地也沒人收了。

原本房地產項目的居民區拆遷事宜,理應由當地區政府負責,但是“一重”家屬院是企業產,理論上居民是本廠職工,房地產項目又是兄弟企業開發,所以政府覺得沒法參與,也不必參與,再說,“一重”除了有市長的一個批示之外,什麼文件也沒有拿到,所以,人家區政府愛莫能助。

嚴格地說,“一重”家屬院問題不屬於“拆遷”,純粹屬於自己職工“騰房”,因為產權是企業的,現在企業要收回房屋,在法律上沒有問題。但是實際上沒這麼簡單。職工理由千千萬,就是硬不騰房,企業沒有執法的強製能力,眼看著你就沒有辦法。

“一重”的職工還是給黃總麵子的,黃總出麵了,家屬院的老部下們口頭上都答應“沒問題”,但是操作起來各有各的難題,雖說能拿錢擺平的都不算難題,但是處理起來也是各個紮手,家家都是城下之盟,戶戶不外爾虞我詐。

黃總先後三次向集團要政策,要求給予更優厚的條件,集團都答應了,但是畢竟收回的是房屋使用權,總不能按照市場價再買回產權吧?但是有的住戶就有這麼大的胃口,漫天要價,信口開河,何況“一重”職工都已經轉到新廠,黃總管不著了,麵子也漸漸地不靈了,工作越發難辦。還有兩百戶沒談下來,時間僅剩一個月,董事長督辦,黃總自己也著急。

黃總自己也有活思想,廠子都交給別人了,難題留給自己了,辛辛苦苦,所為何來?

心事重重地回到辦公室,不想摔跤王已經等候多時了。黃總知道他來幹什麼,還是為那六萬塊錢,看他就惡心,支應著對方,還在想自己的心事。情境變了,自己思考問題的方式似乎也變了。

我為什麼難為自己呢?居民死活就是不搬家,其本質是居民和集團的談判條件談不攏,我不過居中說合,雙方談不成與我何幹?有本事一平米補助人家一萬塊,你看他們搬不搬!何來自己鑽死牛犄角呢?想到這,心裏寬鬆多了,臉上似乎露出笑模樣。

摔跤王以為自己說動了對方,越說越興奮,黃總在自己遐思中隱約聽說,摔跤王收到一個短信,上寫“欠債還錢”,來信者顯示“私人號碼”,秦總是怎麼知道摔跤王的電話的呢?隻是一閃念,黃總還在追尋自己的邏輯和思緒,那一點點笑容不過是分享給對方的百分之一心境。

陳局著急就對了,他著急就有辦法了,自己急沒用,領導急了,事情就到了要解決的時候了。他不是想“五一”開盤嗎?那麼最令人著急的時刻應該在四月份,萬事俱備,隻欠東風,東風不來,花錢去買,要不滿盤皆輸!看誰輸不起!事情要辯證地去看,他著急了,我就不急了,看誰沉得住氣,到時隻有他讓步,這是唯一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