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信附上博林布魯克勳爵寫的一本書。我希望你能反複閱讀這本書,尤其學習他的文風以及演說技巧。我也是在讀過這本書之後,才意識到自己遠沒有掌握英語的技巧和功用。博林布魯克勳爵不僅能言善辯,文筆也很優美。他在日常談話中的措辭就像他的著作一樣格調高雅,不論說什麼或寫什麼,他都格外講究辭藻的華麗、準確,並且通過流暢、愉悅的方式表達出來。這對他來說再尋常不過了,但隻要勤加練習,你也能做到像他那樣。
第五節 語言的習慣用法
⊙語言跟習俗一樣,都是由人們的習慣構成,因此人們必須像尊重習俗一樣尊重語言的使用習慣。
親愛的朋友:
知道你開始著手翻譯《西克斯圖斯的生活》,這讓我很高興。如果你能在翻譯過程中有意錘煉正確、高雅的語言風格,那麼不管你翻譯得怎麼樣,我都會感到欣慰。意大利作家格裏高利·利提一生的創作不計其數,《西克斯圖斯的生活》堪稱其中最出色的一部。可是,我寧願你翻譯那些詞藻華麗的篇章,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拉丁文還是法文。通過這種翻譯訓練,你可以使自己在修辭方麵的思維模式和表達方式上得到長足的進步。
每種語言都有其特殊性,它們有固定的習慣用法,不管正確與否,都必須遵守。我可以舉出不同語言中許多荒唐可笑的例子,可是它們一旦成為習慣用語以後,就獲得了普遍的認可,而且必須嚴格遵從。“即(namely)”和“就(to wit)”,這兩個詞本身沒有任何問題,甚至比我們現在用來取而代之的近義詞更為貼切。可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並不使用它們,隻在布道文或是嚴肅、正式的文體中使用。
在你的來信中,你使用了這兩個人們已經很長時間不再使用的詞,雖然這兩個詞的意思沒錯,表達也合乎語法規範,但現在看來,這兩個詞顯得不太文雅,過於呆板、正式,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還可以從《聖經》中找出其根源。第一個是“即(namely)”,你是這麼使用的:“你告訴我一個令人愉悅的消息,即我的選擇是可靠的。”我從來不使用“即”,而是使用“也就是”或者“那就是”。第二個是“我個人傾向於(my own inclinations)”,這麼說當然沒問題。然而,這個詞以連續的元音結尾,盡管我們常常省略後一個詞,簡稱為“我個人(my own)”,可還是顯得過於正式。
語言跟習俗一樣,都是由人們的習慣構成,因此人們必須像尊重習俗一樣尊重語言的使用習慣。要是老年人或者退休的人說出怪異的詞語,那還能理解。比如,到了我這個年紀說些不合語言習慣的話也無妨,而你就不行。假如你信任我、關心我——沒有這些,那麼我對你或其他人的勸告就毫無意義——那麼我們下次見麵的時候可以討論一下這方麵或其他方麵的問題。
第六節 最“漂亮”的法語
⊙時尚的文風充斥著華麗的詞藻、矯揉造作的表達和堆砌的排比手法,乍看令人眼花繚亂,但不要讓這種華麗的外表蒙蔽你的眼睛,你要憑著自己的理智,從古代名家那裏找到純正的趣味。
親愛的朋友:
現在你也算半個巴黎人了,所以你必須學會用法語與人交流。給我回信你也得用法語,這樣我就能判斷你對這門語言的掌握程度——風格是否優雅,用詞是否貼切,拚寫是否正確——我想從你的信中就能看出端倪。法語相當重要,毫不誇張地說,它已經成為全歐洲的“洲際化語言”。我相信,你已經能夠講一口“漂亮”的法語,但是“漂亮”的程度如何我還不清楚。在法國,法語算是講得不錯的外省人,到了巴黎卻被人視為古代高盧人。法國是時尚之都,和五花八門、琳琅滿目的服飾一樣,法語也講究時尚、風格各異。
在巴黎,各種各樣的詞彙層出不窮,或裝腔作勢、或精練優雅、或舊詞新用、或時髦新奇。請你觀察、了解不同風格的時髦用語,要是你樂意,也可以嚐試說上幾句,但是決不能讓這些新潮的玩意兒影響你的趣味。在巴黎,這種語言的時尚甚至會讓人深受蒙蔽,變得浮躁和衝動,人們需要在這股時尚麵前盡力保持理智,即使智慧、技術及工藝之神米諾娃也不能例外。時尚總是起源於衝動,與理智格格不入。現在的巴黎,人人都在追逐時尚,但是想要成為時尚的潮頭顯然隻是徒勞。這些時尚之人,為了追求時髦不惜一切代價,殊不知,他們的行為就像古希臘神話中的伊克西翁,苦苦追求女神赫拉,最後懷抱的卻是一片烏雲。如果沉迷於其中,難免使你的表達晦澀難懂、思想謬誤怪誕、情感喜怒無常,整個人變得無法理解。在法國,三分之二的新書都難以擺脫這種弊病。
置身其間,難免不受這種風潮的影響,但是我希望你能固守本分,不要讓這種所謂的時尚左右了你的趣味。時尚的文風充斥著華麗的詞藻、矯揉造作的表達和堆砌的排比手法,乍看令人眼花繚亂,但不要讓這種華麗的外表蒙蔽你的眼睛,你要憑著自己的理智,從古代名家那裏找到純正的趣味。你可以以路易十四時期的文學大家高乃依、布瓦洛、拉辛、拉·封丹等人為榜樣。他們的作品樸實無華,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當然,也不必自恃清高,對那些屈從於時尚的人大肆嘲諷、調侃,因為你還太年輕,沒有資格做批評家,那就獨善其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