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正篇和番外篇之間的話

2007年2月10日,終於給《再會》一文劃下了最後的句號。這時候我的心情非常奇怪,一方麵是如釋重負,對於我這樣的全職工作人員來說,幾乎每天的業餘時間都花在這上麵,為了它,我半年沒有碰遊戲了,它的完結,意味著我總算又可以回到輕鬆的生活中去了,哈哈;另一方麵,又有點舍不得,或許和大家一樣,在這半年中,我已經和《再會》和其中的角色們處出了感情,雖說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在說再見的那一刻,還是會有些傷感的。

《再會》其實一開始是在巴哈姆特上連載的,後來我想,既然我也喜歡在JJ看文,何不在JJ貼個簡體版呢?於是開始了在JJ的連載。再後來,我的懶勁兒發作了,覺得每篇都要簡繁轉換超級麻煩,幹脆停止了巴哈的連載,四十章以後,就全部是JJ獨家連載了。記得初發是2006年8月23日,到今天剛好差不多半年。仔細回憶了一下當初寫文時的想法,發現有兩個想到的,也有兩個沒想到的事情。

先說想到的:

第一是全文情節走向。以前我就說過,全文的主要情節早就構思完畢了,接下來不過是按步就班地寫出來而已。但是實際上,真正開始寫了,才發現原來這不是完全受我控製的,有些原來沒有想到的情節,固然一個接一個的來了,而有些原本構思好的情節,真正寫到時卻發現與人物性格衝突,或是根本不合理,因此不得不改寫,甚至刪除。所幸,大的脈絡仍然是按照一開始的構想寫下來了,所以,最後的《再會》,倒還不至於麵目全非。

第二是幾個引起爭執甚至批評的點,比如黎華和方若綺的分手,以及王瑞恩之死,其實在寫出來之前,我已經料到會被飛磚,甚至有的朋友可能因此而再也不看本文了也難說。嗯,有不少人說我虐女主,虐男主,怎麼說呢,雖然無情地寫出了那些內容,但我還是覺得《再會》不能算虐文,人說好音樂講究“樂而不淫,哀而不傷”,我雖然不敢說《再會》能當“好文”兩字,但也有特別注意,不過分渲染悲哀的情節。其實《再會》六十八章三十多萬字,比較“悲”的也不到十分之一的篇幅,比起古人說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實在是少而又少了。《再會》一文的主題我覺得是“成長”,女主角方若綺在成長,王瑞恩黎華乃至其他的配角們也在成長,而成長的過程難免會有痛苦,能從痛苦中獲得自我的認識與成長,那麼痛苦就不算是無謂。我心裏從來沒有想過要和某個角色過不去,甚至可以說他們痛苦時我比他們更痛苦,然而該來的總是要來,一切也都會過去,這也是我說《再會》不能列為悲劇分類的原因之一。

(說個題外話:我知道有些人喜歡看虐文,那麼我強烈推薦“江戶的花妖”的作品,我不小心看了幾篇,嗚呼,從頭虐到尾,虐身又虐心,看完回想發現除了虐好像沒有其他東西了,實乃虐文之典範也!每篇看完都能讓我不舒服好幾天,現已視為雷區,避之則吉……感興趣的朋友請自行百度搜索)

再說沒想到的:

第一是篇幅。看我文案就知道,一開始我的計劃是在四十章以內完結,孰料一發不可收拾,竟然寫到六十八章……(無力)這很明顯是我的功力問題,一方麵可能是當初估計不足,另一方麵是寫的時候(特別是中期)有些隨意發揮,很多和主線沒太大關係的事情也花了不少筆墨去寫,搞得文章水份太多。(最典型的莫過於童靖陽了,一開始根本沒打算寫他,結果一不小心就寫了一整章,然後人氣還挺高,搞得我不得不在後期為他加戲,真是典型的作繭自縛……)晉江BBS上,“柳下係舟”的『說說晉江長篇小說的一些弊不一文給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其中一句“何不求短?”真真問到我心坎裏了。真的有必要寫這麼長嗎?真的無可刪無可改嗎?堆砌文字容易,但這樣的文章,想要有張力就難了。看來,我的功力並不是自以為的那麼深厚呢。有心人應該會發現我下篇後情節明顯加快,這也可以算是我有意為之的吧。

第二是支持率。我是一個遊戲迷,深知遊戲不過是一種小眾藝術。眾人之中,能夠理解遊戲魅力的十中無一;而在JJ這個穿越、耽美當道的小說集中地,遊戲同人小說又更是小眾之小眾,我找過,不能說鳳毛麟角,也是屈指可數,或許,女孩中間愛玩遊戲的還是少數吧!(相對的,獵人、網王等動漫同人倒是真不少)當初在這裏開連載,壓根兒沒想過有多少人會看,更沒想到還會有人收藏,有人追。連載半年,平均每章點擊率接近九百,共有短評八百多,積分在半年榜上一度爬到四十位上下,這對於明星誌願這個並不熱門的遊戲的同人(好拗口)而言,確實是意外之喜。我在文案裏說過,我開文的目的是為了和同樣喜歡明2的朋友取得共鳴,對於我來說,大家愛看就是最大的肯定,積分這東西,JJ抽一抽就隨時可能變浮雲,所以也不重要了。雖然一直留言支持的朋友隻有那麼十幾位,但是我知道除了她們之外還有著更多人給予的沉默的支持,在此,我一並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