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評鑒的技巧與方法(1 / 2)

理解然後評論

每個作者都曾受到一些書評之苦,一些不負責任的評論者常認為他們自己當充任法官之職,不心懷著平等之心,認真理解作品。這樣發出的評論常有大而無當、嘩眾取寵之嫌,它們往往對作者的本意作了歪曲和篡改,因而是一些壞評論。

在評論之前,要對讀物反複閱讀,深入理解。隻有進行嚴肅、認真、仔細的理解性閱讀,才能把握作者的寫作意圖,理解文獻的內容。評論性閱讀要求運用精讀的閱讀方式。何其芳說:

“根據我的經驗,要評論一部作品,起碼要讀一遍。”書評家龍應台在敘述選定一本可評的小說以後的工作過程時說:“這本小說,我可就不能躺在浴缸裏讀;我必須在燈下正襟危坐:第一遍,憑感覺采擷印象;第二遍,用批評的眼光去分析判斷,作筆記;然後讀第三遍,重新印證、檢查已作的價值判斷。然後,我才動筆去寫這篇一個字三毛錢的文章。我試圖清清楚楚告訴你這本小說好在哪裏,為什麼好;壞在哪裏,為什麼壞。”(《我在為你做一件事》)龍應台的描述,生動地說明了評論性閱讀的步驟和閱讀過程。

如果你是在閱讀一本好書,你在說“我懂了”之前應該慎重考慮。你必須先設想一下自己是否還有許多事情要做,然後才能可信地、有充分把握地宣傳“我懂了”。當然,在這一問題上,你應該充當自己的評判者。這樣做會使你有更強的責任感。說“我不懂”當然也是一種評論性判斷,但是,在得出這一結論之前,你必須作出最大的努力明確問題在書本上,而不在你身上。

如果你已經盡到要求你能盡的一切力量仍然不能理解,那就可能是因為這本書本身難懂的緣故。如果是一本好書,這種假設則有利於書本。因為,閱讀一部優秀著作而不能理解作品內容,通常是讀者的過錯。因此,讀者有責任在分析性閱讀前兩個階段規定的任務上長期地下功夫,然後再進入分析性閱讀的第三個階段。

這條規則還要求特別注意兩種情況。假如你隻讀了某書的一部分,那就更難確信自己已經讀懂。有時,一本書與同一作者寫的其他書有聯係,而且一本書中的全部含義有時有賴於其他書來表達。

有些思想家,如柏拉圖、康德和卡爾·馬克思的思想,如果隻匆匆一閱,是難以領略其恢宏的創造的。不讀康德的《實踐理性批判》而去評論他的《純粹理性批判》,不讀亞當。斯密的《道德情操論》而去評論他的《國富論》,不讀馬克思的《資本論》而去評論他的《共產黨宣言》,你所讚同或反對的很可能是你並不完全理解的東西。

評判要有理由

當我們對作者的觀點表示不同意時,要充分說理,而不是作毫無意義的爭論。

許多人以為,要緊的是贏得爭論,而不是獲得真理。把交談當作爭論的人不管正確與否,隻想充當一個對抗者,隻想已成功地表示反對來獲得勝利。用這種精神來讀書的讀者,閱讀的目的就是為了找出他能夠反對的東西。對於那些愛好爭辯的人來說,總會找到挑起爭辯的事端的,不管你願不願意和他爭論。如果讀者想做的就是揭穿作者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那是很容易做到的。他用不著把書讀完就能做到。翻看一下前幾頁就足夠了。然而,如果他認識到與活著的或已故的老師進行交談的真正益處在於能夠向他學到東西,如果他認識到要贏得爭論隻有先獲得知識,而不是把別人打倒,他就會知道無謂的爭辯是毫無益處的。無論他表示什麼態度,他的動機隻能是考慮知識的獲取,即追求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