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義務教育法》頒布實施後,逐步提出到20世紀末在全國“基本普及九年製義務教育”,簡稱“普九”,並與“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合稱“兩基”。
“普九”是20世紀最後15年以及21世紀初期,中國教育事業的重中之重。1986年《義務教育法》的頒布實施,與此前1983年鄧小平為景山學校“三個麵向”題詞的發表,以及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的印發,共同標誌著新中國教育經曆了30多年的探索、經過了“文革”之後的撥亂反正,已經站在新的曆史起點,開始進入新的曆史時期,新時期教育現代化開始起航。
《義務教育法》從起草到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通過,不到一年時間,全文僅十八條,核心內容是:實行九年製義務教育;學生免收學費,不免雜費;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充分調動縣鄉村及群眾的辦學積極性。到2000年,全國十幾個省實現全省“普九”,70%以上的縣實現全縣“普九”,全國“普九”人口覆蓋率達到85%以上,全民受教育水平由1985年以前的人均4.3年提高到2001年的人均8.1年。
《義務教育法》的規定體現了中國特色和時代特點。實行九年製義務教育,長於上世紀三四十年代國民教育運動中4至6年義務教育的規定,也長於新中國成立後普及五年製小學教育的規定,但從當時世界範圍內橫向比較並不算長,而考慮到中國地廣人多、發展不平衡、基礎條件薄弱的現實,這又是一個經過相當努力方可實現的目標。它從國家有舉辦教育的義務、學校有吸納本學區適齡兒童入學的義務、家長或監護人有送適齡兒童入學的義務、適齡兒童有入學的義務等方麵綜合考慮,隻免學費、不免雜費,也是一種有限的、低標準的義務,但確是一種現實選擇。而且,將籌措義務教育經費的主要責任放在縣鄉村三級,將征收農村教育費附加和群眾集資辦學作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重要來源,將“人民教育人民辦”當成發展義務教育特別是農村義務教育的重要形式,也繼承了群眾路線式、群眾運動式教育發展模式。因此說,“普九”的提出標誌著新時期教育現代化開始啟動,任重道遠。
“普九”提出的意義,不僅在於義務教育本身,更在於中國教育現代化的全程與全局。
義務教育的根本特征是普及性、免費性、國民性、強迫性、法製性和民主性,它是現代教育的產物和組成部分,是現代教育的重要屬性,是現代國家塑造的重要途徑,是教育現代化的重要任務和標誌。中國現代教育是從洋務學堂等新式教育開始的,起初走的是一條“軍事中心、專業優先”的高重心發展之路,這既是當時應對列強入侵的教育反應,也體現了中國教育從傳統向現代轉換之際的精英主義慣性。直到19世紀末維新運動、20世紀初清末新政時期,教育目的由“人才觀”向“國民觀”演進,具有義務教育色彩的普及教育才開始提出,其後經曆了清末預備立憲時期的普及教育運動、新文化運動時期的義務教育思潮以及20世紀三四十年代的國民教育運動。從革命根據地時期到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大力推進教育普及,特別是普及小學教育,成效顯著。這些可以說是中國義務教育的早期形式和準備,直到《義務教育法》頒布實施才開始了真正的全國性、普惠型、九年製義務教育。正是從中國現代教育的全程來看,“普九”的提出標誌著中國現代教育進入了一個新的曆史時期,新時期教育現代化開始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