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明咬了咬牙,手暗暗地握成了拳頭。
她嘴上說著不用他陪,現在的氣氛明明也很沉默,兩人之間也功能表沒有話題。但是她卻遲遲地站在他的書桌邊,不想離開。
孟楚雲已經坐在書桌後,並沒有注意到她暗地裏握緊了拳頭的動作,他皺著眉頭,隨手拿起了一方濕紙巾在擦自己被染黑的手。
“對了,我剛剛經過你的書房時,聽到你好像很生氣。怎麼?你好像在找人?”王明明走到他的身邊,假裝很不經意地那麼隨口一問。
孟楚雲手中的動作稍微停頓了一秒鍾,紙巾停在了手背上沒有動。
然後他說了一句:“唔。”
就繼續接著擦拭手上的墨汁,再沒有一句解釋了。
王明明的牙關咬得更緊了,她心裏狠狠地冷笑一聲:你找吧!任你找遍天涯海角,我當時肯定將她撞個半死了,你找到她也是個廢人了!何況那個女人不知道是不是搶別人的未婚夫習慣了,招惹了其他的仇家,所以才會被人帶走,失了蹤。
她看了孟楚雲一眼,閃動著憤恨光芒的眼睛霎時有那麼一絲的柔化:隻見他低著頭坐在書桌後,清俊如玉的側臉秀氣而蒼白,挺直的鼻梁下淡粉溫潤的唇抿成了一條微微彎起的弧線,又給他周身的清冷平添了一份暖意。
她的心不由自主地湧上了對他的戀慕。
但是,同時的還有深深地執著和占有欲。
她不由得想起了她在車裏看到的那一幕:孟楚雲和那個該死的孟楚雲之間雖然沒有什麼更加親密過分的舉動,但是那種圍繞在他們身邊的感覺就算是瞎子都能看得出!
她恨孟楚雲用那種深情的目光看著明曉若。
他從沒有這樣充滿了溫柔憐惜,像對著稀世珍寶一樣地對她!
她可是他的未婚妻啊!
如果不是每次都有波折和阻礙發生,他們早已經訂了婚,甚至上次如果不是有殺手冒出來,他們都已經結婚了。
他是不是根本都不記得了?
還是……從一開始,他根本就沒有將心思放在她的身上?
那些紳士的舉動,那些禮貌的語氣,那些客氣的眼神,那些生疏有禮的舉止,阻止她進一步地和他親近——根本就不是他對她發乎情止乎禮,而是因為他根本就不喜歡她。
所以連擁抱都那麼生疏,那麼克製?
不,不,她不願意相信!
她寧可相信孟楚雲是喜歡她的,隻是被那個明曉若破壞罷了。
從法庭裏走出來的那一天是她永生難忘的一天。
因為她從來沒有這麼狼狽過,也從來沒有被那麼多人打著橫幅指責、唾罵過,她簡直成了過街老鼠。雖然她看不起那些賤民,可是那種所有人都憤恨地咒罵著她的感覺真的不好。
是孟楚雲在她哭泣跌倒,被人踐踏的時候將她的手握著帶了起來,還將她裹在了他的西裝外套裏,那樣大步帶著她、保護她的安全。
他的身子清瘦修長,卻是那麼讓人有安全感。他的麵容清冷,卻足以讓她躲在他的羽翼之下。
到現在她都清晰地記得那一天的所有情景,每一個細節。
他身上散發出來的好聞的男人氣息,他冷峻卻充滿了安全感的麵龐,他攬著她腰肢時的感覺……她從來沒有那樣崇拜過一個男人,也從來沒有那樣仰慕過一個男人。
應該說,她從來沒有像對他一樣對一個男人這麼認真過。
因為王議員的縱容,她早早地在十五歲的時候就和追求她的男生嚐過了禁果的滋味,甚至一度在學校外的賓館包了一間房,日以繼夜地在裏麵狂歡。
甚至,更加露骨、更加驚世駭俗的遊戲她都玩過。
所以以後泡夜店,玩牛郎又有什麼稀奇呢?
男人,不就是這麼一回事唄!
愛她的美貌,愛她的家世,愛她的金卡,愛她的有權有勢的老爸,嗬嗬,這就是男人。
因為這些,他們才不在乎她是不是有大小姐脾氣,才不會在乎她同時跟幾個男人交往,更不會在乎她對他們呼呼喝喝。
可是,她卻喜歡上了一個不喜歡她的大小姐脾氣,一個清冷的男人,更加可笑的是:她是想為他改變的。
她可以不玩男女之間那些成人遊戲,可以不泡夜店,可以不放縱自己。
也會收斂自己的脾氣,不那樣大聲的講話,不那樣呼呼喝喝,努力做出一副賢惠的樣子。
她想嫁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