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問淩蒼蒼有什麼喜好,很簡單,概括為兩條就夠。第一,美食。第二,美色。
美食自是不用多說了,荊楚曾經無數次的嘲笑過她就是個天生的吃貨,簡直就是走到哪吃到哪,除此之外,人生再無追求。但淩蒼蒼聽了此話卻是一副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模樣,辯解說是孔老夫子都說了,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為美食折腰心甘情願也。然後她再上升到一定的高度,說,你活著,不吃飯能行嗎?既然要吃,那為什麼不吃好的?人生短短數十載,總要有個愛好嘛,要不然多無趣。
謬論是一大批,荊楚曾一條一條的給她駁回去了,直批的淩蒼蒼啞口無言,銀牙暗咬,恨不得當場就把荊楚當成排骨給啃了,在他身上咬上那麼幾個洞。
但無奈,荊楚隻要眉毛一揚,稍稍那麼瞥她一眼,她立馬就笑的跟朵花似的,捏肩捶背,端茶倒水,還唯恐水熱了燙到了他,水冷了涼到了他,還得細聲細氣的問著,爺,你看我捏肩膀的力道夠不夠?要不要輕些?啊,輕了啊,那我再重些。這樣您看行不行?
完完全全就是一副狗腿子的樣。淩蒼蒼每每想起都覺得慘不忍睹。但又暗自安慰自己道,這不是我的月錢還捏在他老人家手上呢麼。等我三個月的月錢拿到手了,我才不理他呢。他愛咋滴咋滴,老娘不鳥他。
沒有錢,拿什麼去買好吃的?沒好吃的,那她的人生豈非少了很多樂趣?
有錢就是爺啊。名言也,千古真理也。
而美色者,意即美人也。
所謂是同性相斥,異性相吸,一般男人愛看美女,女人愛看俊男,但在淩蒼蒼這,卻是不論性別,男女通吃。隻要是美人,無論男女,她都一一的看過去。看到特別美的,恨不得流口水。但可惜,她也就將那些美人當做路邊的風景來看而已,功效等同於一朵花,一棵草,或者,一棵樹?往往一個轉身就忘掉了,從來都記不住。
除非,除非長的特別好看的,或者長的特別醜的,她能記住。
荊楚就問了:“那我呢?你第一次見到我的時候,是不是就立刻記住我了?”
問這句話的時候,他們正在街市上閑逛。最近淩蒼蒼跟淩傲霜相互置氣,彼此看不慣彼此,隻要待在一起就是呈現劍拔弩張的緊張狀態。硝煙味太濃,淩蒼蒼有些受不了,於是這日便拉了荊楚出來逛街。
淩蒼蒼聽到荊楚的這句問話,默默的轉頭去看路邊竹竿斜挑出來的那麵杏黃色酒旗,心中暗自的道:我能不記住你麼?素袍玉簪就算了,氣質優雅也就算了,戴著個麵具出來嚇人那也算了,你一個人一大桌子的菜我就兩饅頭這麼鮮明的對比我也算了。可問題是,第一次見麵你就設好了圈套讓我跳。不是那天我腦子一熱借了你銀子,現在我過的會有多逍遙,用得著這麼天天的看你的臉色麼?
她沒有回答,隻管一邊走一邊心中暗自腹誹著,荊楚卻又追問:“蒼蒼,第一次見我,你什麼感覺?”
淩蒼蒼轉頭看著他,笑的堪比盛放的夏/日向/日葵那麼燦爛:“第一次見你啊,感覺就是豐神俊朗,風度翩翩,氣質好的沒話說。我當時就在心中驚呼,啊,這是誰家少年郎啊,沒事不在家好好待著,跑出來禍害廣大少女幹嗎呢。”
這話荊楚很受用,虛榮心得到極大滿足。輕咳幾聲,負手而行,衣袂翻飛,墨發在風中飄啊飄的,很有那麼幾分畫中人的感覺。
他原本以為著他擺出這麼一副姿勢來,淩蒼蒼肯定會在他身後看的目不轉睛。結果沒成想,身後半響沒反應,他端不住了,回頭看時,隻氣的暗自握拳。
淩蒼蒼正站在原地,看著旁邊胭脂水粉攤前正在買胭脂水粉的一姑娘看的目不轉睛。
荊楚慢慢的踱步過去,緩緩的,卻又重重的從背後推了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