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小鎮醫院,送來兩位急診病人。兩個人渾身是血,全都處於昏迷。他們的身上布滿刀傷,據說兩個人曾經進行過一場殊死搏鬥。憑醫生多年的經驗,他知道,現在兩個人都有可能隨時死去。小鎮醫院條件有限,另一位醫生此時正在進行一場漫長的手術,能給他們以救助的,隻剩下他。醫生想了想,招呼幾位護士,然後將其中一位,推進了手術室。

這個人得救了,而等在手術室外麵的那個人,卻最終沒能被救活。——他被耽擱的時間太久。

醫生的行為,受到很多人的不解、反感、譴責、抨擊甚至謾罵。隻因為,他救活的那個人,是一位潛逃至此的殺人犯;而死去的那個人,是當地一位口碑很好的警察。

還因為,那位警察,是醫生的兒子。

這當然是一則爆炸性的新聞:殺人犯逃到小鎮,卻遇到正在休假的警察……他們進行了一場你死我活的搏鬥……警察的父親救活了殺人犯……他的兒子卻永遠不能夠醒來……

那名殺人犯在某一個夜裏,殺掉了三個人。現在那些人的親屬找到了醫院,找到了醫生。他們在他麵前破口大罵,大哭大鬧,情緒幾度失控。甚至有人衝上前去,狠狠地抽著醫生的耳光。他們說你是一位畜生,你不配做醫生,更不配做父親。

還有他的妻子。他的妻子也這樣說。

還有他的親戚,他的朋友,他的同學,他的鄰居,甚至,他的同事。幾乎所有人都這樣說。

沒有人理解他。

從道義上講,當一名罪犯和一位警察同樣生命垂危,那麼,首先得到救助的,當然應該是警察;從情感上講,當一位陌生人和自己的兒子同樣麵臨生命危險,那麼,第一個進手術室的,也當然應該是自己的兒子;從結果上講,盡管醫生將那名罪犯救活,可是沒有任何用處。因為他罪孽深重,等待他的,隻有被判處死刑。

他不是英雄。盡管他失去了自己的兒子。

後來,電視台采訪了他。那天,那時,整個小鎮,萬人空巷。

主持人問他,當時,您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他說我知道。我很清醒。

主持人問他,那麼您知道躺在你麵前的人,一位是警察,一位是殺人犯嗎?

他說我知道。但是在我這裏,沒有警察和罪犯,隻有急需救助的人。

主持人問他,那麼,您為什麼會首先選擇救助罪犯,而不能是自己的兒子?

他挺直了身子。他說因為在當時,那位罪犯的情況更危急。首先救助的永遠是最危急的病人,這是一位醫生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