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我要說的這些都是一些生活瑣事,也可能是發生在我身邊的真人真事。不管是否曾經發生過,我還是要說要寫,因為我喜歡寫喜歡說,我喜歡真實的我。
曾有一位哲人這麼說過:“人生最大的快樂莫過於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哲人說是這麼說了,但現實生活中又有幾個人所從事的事業和自己的愛好相統一呢?很多人都“腳踩兩隻船”,很難達到放棄與選擇的統一。例如理想與現實的背離;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你不喜歡的人卻喜歡你;忠和義兩難全等等舉不勝舉。
要說人生,我們時刻也在麵對著選擇與放棄,正確的選擇和適時的放棄也是一種人生。
我曾問自己:我是應該學好專業課呢?還是做自己喜歡做得事——寫作?我一直徘徊一直不敢放棄,結果呢?兩年了,我專業課學得是一塌糊塗,自己的愛好也沒培養好。
與其在無聊鬱悶的時光中度過,還不如做一些自己喜歡做的事。有點理想有點希望的人,也許活得不過於空虛,人生也可能不過於碌碌無味。
“可能,我太放蕩,總是順著自己的性子做自己想做得事。”這是紫彤對我的評價。
因此,我開始了一直隻想而一直未行動的事,我做出了自己最明智的選擇——放棄令我頭暈的教課書,做自己最喜歡幹的事——寫小說。
生命的有些片段,我們已經很早都已經忘記。而有些片斷,我們卻願意保存下來,永遠保存在人生的記事本上。而有些片斷,我們似乎已經忘記但又不忍心忘卻。
保存下來的未必才是應該保存的,忘記的未必就是應該忘卻的。
每個人的一生就如一條河流,而他(她)就是這條河流的主流。有時要流經高山,有時要流經森林,有時要流經沙漠,有時要流經盆地,有時要流經丘陵,但不管流經什麼地方,我們都在無時無刻向前流,哪怕是我們很不情願。
隨著時光的流失,總有一些東西沉澱,也許是殘雜,但也不一定是廢品,也不一定是金子。能夠留下的才是最珍貴的還是流到生命終點的是最值得珍惜的呢?
也許,記憶中總有些東西流失了,留下來的我們也記憶不清,但總該有些我們終生難忘的事吧!
故事是從十年前開始的,我——陳飛揚正好上大學二年級,具體說是大學二年級第一學期。那一年我和我的初戀分手了,整個人處於最鬱悶的時刻,我說的這些事就是從那時開始的。
我不想回憶那段令我一生都難以忘懷的刻骨銘心的初戀,因為人總不能活在過去,就從分手後開始說吧!
在每個人心底深處藏著一些永遠不為人知的故事,尤其是女性藏的故事更深更遠。而這些深藏的故事也許就是我們每個人一生中最為傷痛的往事,一旦有人提起,我們原本傷痛的心更加難忍,所以我們最好很少主動打問別人的隱私,尤其是女生不願告訴你的事最好別問。因為一旦你知道了她們傷痛的故事她們更加傷痛,更則你也伴隨她們開始受傷。
我當時和她分手,大約是在十月份。我整個人都似乎要崩潰,現在想來我能有今天也要感激她。
生活中有些事有些人,也許丟失才是一種美,才會得到更好的。所以我們都要對生命中每一個人身懷感激,即便他(她)曾經傷害過我們。
如果你還能再愛我的話,我會好好珍惜這份情。
想想過去的一切,我真的很後悔!也許後悔是青春的孩子。一份愛情來的不容易,可失去才知道珍貴!
如果你還能再愛我的話,我會很好珍惜這份情。
想想過去的一切,我真的很後悔!一份愛情來的不容易,可失去才知道珍貴!
這幾句話是我從網上找的,放在這就算對失戀畫個圓滿的句號,也為後文開個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