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六日,陽光燦爛,天氣晴朗。
可是我的心情卻是出奇的糟糕。
算我求你了,你搬出去行不行。
哦,沒問題。
金晶滿口答應道。我喜出望外,立馬向客廳奔去。
等到世界末日吧,Zombie達令。她微笑著補了一句。
天,怎麼會變成這樣的?!
我的腦袋都快爆炸了。
就在三天前的晚上,我下班回家,赫然發現金晶正坐在沙發上悠然自得地飲茶。問她怎麼進的門,她說是熱心房東給的鑰匙,她因為某些原因要在我家蹭住幾天。再看看家裏,額滴神啊,她居然把她的東西全搬過來了。金晶這一蹭就是三天,勸她的話隻當耳旁風,看來她是一開始就打算好了賴在我這兒。
不是打算,我已經獲得了我老爸老媽和你父母的批準。以後我都會和Zombie達令你一起住喔。
我強忍住胃裏的翻江倒海。別叫我Zombie達令。
那叫什麼?她調皮地歪著腦袋看我。換中國人自己的叫法?唔…你這個殺千刀的薄情郎…
哪種稱呼都不行!我和你又沒有關係。
我是你老婆,你敢說沒關係!金晶的表情三百六十度大轉彎,凶神惡煞地瞪著我。傑,別忘了。我們可有肌膚之親,你親了我的臉,你要對我負責任。
拜托,那是我摔倒的時候撞上的好不好?
實在受不了了,天理何在啊,我扭頭往外麵走。
Zombie達令。你去哪兒?啊,電話。
金晶把手機遞給我。我劈手接過。
你好,我是元傑。
辦公室內燈火通明,亮如白晝。原本空無一物的桌幾上多了幾樣看上去頗不入眼的東西。八卦擺件,鍾馗像,也許是我多心,我覺得整個警局現在現在都籠罩在一片詭異恐懼的氣氛下。
那具屍身昨天我仔細驗看過。結果都寫在報告上了。簡單了說就是死者係男子,二十歲左右,身體瘦弱,死亡時間為午夜十二點。屍體後背濕透,有被水泡過,也可能是雨水造成的。他身上有棍棒等鈍器造成的瘀傷,證明是遭毆打致死,至於被毀的容貌是死後造成的,因為幾乎沒有血跡。死者自身提供給我的信息就是這些。我攤開手,看著徐帆等人說道。
臨近快下班了把我call出來。局長又不在,我實在猜不透同事們想幹什麼。
大家對望了一下。
上午有個女人來認屍,她看了一眼屍體就暈過去了。徐帆開口道。
很正常。我說。那這個人她認識?
她叫郭依婷,死者是他弟弟郭宏,前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玩到12點時跟朋友們於一環分手,就再沒回去。今天看到了認屍啟事才知道出事了。死者的機車同身上值錢的東西全都不見了,我們初步定為劫財殺人。
我深表同情。我說。
郭依婷穿得不錯,好像挺有錢的樣子。她大哭大鬧,要我們盡快破案,把殺死他弟弟的凶手繩之於法。我們也想。但是楊海晗病了,我們缺一個人。所以元傑,你能頂他的空嗎?
懸了半天,原來是這麼一回事。行啊,不過為什麼找上我?
同事們語塞。我從他們的眼神中想起一件事。
不用多說,我明白了。我馬上去換衣服。
這樣一來,我便要做雙份工。回憶起過去開夜車,通宵達旦的埋頭奮鬥,我興奮到渾身都要燃燒起來,血液裏有種東西在嚓嚓響。
見我沒有異議,大家鬆了一口氣。都回到各自的辦公桌前收拾東西。
其實我知道他們為什麼這麼害怕。大概知道一些。這也難怪。
饒是我終日於屍體打交道,當我聽說這件事時,也不禁為之色變,頗覺詭異。
然後我就把這件事按我的語言講了出來。
還沒說完,每個同事都變了臉色。
是啊,鬼報案,十足就是《七號差館》裏的橋段,楊海晗就是雷宇揚,不過這裏的受害者由女孩變成了男子,對不對?
我發表著自己的見解。
像是一群厲鬼,眾人慘白著臉朝我的辦公桌撲了過來。
驚懼掐住了每個人的咽喉。每個人都想要第一個對我訴說及尋求告解,用那抖顫失控的嗓音。他們都這樣,我索性替他們把戲份做足,捂住頭大嚷。
“完了,這個變態凶手隻殺男人。他是警局裏的人,那他能是誰呢?徐帆?張強?還是周海炎你?李娟,快來救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