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曾經追星的年少
我們總在長大後,刻意回避和否認曾經對於追崇偶像的潦草和淺薄
撰文_小VC
親愛的:
2月12號那天,剛好是周日。你起床的時候已經是下午3點,因為前晚和朋友去唱了通宵K。你習慣性用手機打開微博,無數好友都在轉發同一條消息——悼念歌後惠特尼休斯頓逝世。那一刹,你想起你曾經喜歡的MJ,你的心像是在天寒地凍裏被灌滿了冰水。
曾經,《I will always love you》、《Saving all my love for you》、《When you believe》等歌曲如此耳熟能詳,它們似乎是你最初朗朗上口的啟蒙英文歌曲。但是今天的你,隻是靜靜地拉開窗簾,打開音樂,一邊聽歌一邊看書。
你的心情是有點灰澀的,但你並不悲傷。因為你明白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宿命,偶像也不例外,她也有自己隨時消失的權利。你聽著她的聲音,還是由衷地喜歡那種蓄勢待發的渾厚和寬廣的音域,它能給人力量,讓人敬佩。
噢,以前的你是不會這樣認為的,甚至,你需要聽到每一個人都在你麵前惋惜惠特尼你才甘心。你確實有了一些改變,這樣的冷靜其實是更清醒的喜歡。所以,我想寫這封信給你,給那個曾經追星的自己。
掩耳盜鈴和熱愛一樣根深蒂固
曾經在你眼中,偶像一詞,總與愛慕有關。那種沉溺在於你也不知他為何好,隻是沉迷。
你身邊的朋友都知道,你喜歡的最久的一個明星是謝霆鋒。你覺得他生得端正,百看不厭。你喜歡他有多長的時間呢,應該有11年吧。11年有多長,11年就是娛樂圈早已可以換血一輪。
可你那時如此喜歡他,你的房間總喜歡貼一些他的海報。那時的你認為掛在自己房間裏的每一張照片都要足夠好看,那樣別人走進你房間的時候,才會真心覺得這個男生確實貌美。你期望全世界人都承認他的帥氣、不羈、獨特。直到有一天,你的同桌陳莉到你家做客,她走進你房間的時候,她的眉頭蹙在了一起。她以很質疑的口氣問你:“你居然喜歡這種流裏流氣的男生?還貼了那麼多他的海報。”她張望著你的房間,搖頭晃腦。你內心的反感像是忽然聚集在一起的烏雲,翻滾著,蓄著一場傾盆大雨的感覺。那種口氣說得就像一個根正苗紅的小姑娘和一個隻會坑蒙拐騙的小偷私奔的感覺。
“你不喜歡你以後可以不用來我家玩,我也不歡迎你。”你看著她,大聲地說。
陳莉看著你,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眼睛一紅,嚶嚶地哭起來,“不來就不來,你凶什麼凶。”
那天晚上,你吃飯的時候被媽媽批評了。媽媽說,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偶像,但你不能因此去強求他人、更不能因此而怪罪他人。那天你飯沒吃完,就鑽進了房間,你以為全世界人都不理解你,你哭了。
可是我親愛的姑娘,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就像你不能理解為什麼毛阿敏這樣的歌手還在唱歌,唱給誰聽一樣,這世界上也一定有人覺得謝霆鋒不那麼帥,不那麼吸引人。你哭,是因為你認為他們都不理解你,你認為那是在貶低你的審美。
但如果有一天,你長大了,你就會知道,那樣的喜愛確實沒有錯。我們之所以會愛一個人,是因為他身上有我們沒有的品質,而那些光彩熠熠的品質在明星身上更是格外明顯。可你尚未修煉豁達,你掩耳盜鈴地不容許任何人說他不好。因為你潛意識中認為那是他人在否認你的追求和審美。可你不知道,人的一生當中,真正能夠得到的理解和設身處地並不多,你需要麵對的質疑遠遠超過喜歡某個明星這樣的事要多幾千萬倍。但你不要悲觀,因為我們同樣也在堅持著自己,而否定與自己價值或審美背道而馳的人與事,每個人都必然生活在否定與被否定當中。
原來他是世界上最好的老師
能夠熱心地喜歡一個人,說明她尚未失去對世界的好奇心,喜樂也是容易得到滿足的。你做過一件事——就是把每期的《歌迷大世界》裏和謝霆鋒有關的圖片和信息都裁剪下來,貼在一本大大的素描本上。對於粗心至極的你來說,這是唯一一件能夠想起來最為細致的事情。
那個時代,學生看雜誌多於上網。那是一本製作極其精細的貼本,喜歡手繪的你還在旁邊畫了許多漫畫。如今想來那是何等浩大的工程啊,可你做得很漂亮。想想因為喜歡謝霆鋒,你耳濡目染地喜歡上他的粵語歌,慢慢地學會了粵語;你因為他而喜歡架子鼓,因而你也不知不覺會玩敲擊樂。
時間過去,此時非彼時,但學會的東西依舊還在手中。喜歡一個有特長的人,就像喜歡上了一個最貼心的老師,你是無師自通,你是天資過人,那麼多他擅長的東西你都願意去學。誰說偶像沒有意義,這就是意義。它是會生根發芽的意義,雖然土壤終有一天會風化,但已經發芽的樹木根會紮進更深的土地,會朝著陽光更加茂密地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