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我是個獵人,準確的說我是一個江湖賞金獵人。
江湖上總有一些人沒能力報酬的,但他們有錢,隻要他們給的起合適的價錢我,我就幫他們去把他們要的人捉回來。有人說那我跟殺手.妓女沒什麼區別,我要鄭重的告訴他們,其實真的沒什麼區別。,都是那錢就辦事,都是服務行業。
我的武器是--槍。
槍被譽為十八般武器中的霸者。
我的槍長丈二,重五十六斤,槍身是精鐵打造,槍頭是千年寒鐵所鑄。
我叫楊不破,所以我把我的槍命名為“不破槍”。
雖然我姓楊,也用槍。
但是我和前朝名將“楊家將”並關係。
我出道半年,完成賞金任務三個,得到的獎金為五千三百四十二兩又十八個銅錢。
從我第一天進了江湖這個圈子,我就告訴自己要成名,要賺大錢。
但我還是個默默無名的新人,江湖上認識我的人還不多。
所以我決定做一票大的買賣。
一票足以轟動江湖的大票,足以讓我的錢夠我孫子輩也用不完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