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傑(公元630—700年),字懷英,唐代並州太原人。狄仁傑出生於庶族官僚家庭。自小受到嚴格的封建教育,一俟長成便以明經舉第,出任汴州參軍。初步仕途不久,即被汙吏誣訴羈管,由黜陟使閻立本受理傳訊。召訊期間,仁傑據理直言,申訴冤情。閻立本亦發現事屬誣告,仁傑確實才學出眾,實為“滄海遺珠”,遂舉薦他為並州法曹參軍。
初顯清官本色,斷獄揚名
公元660年,高宗李治攜皇後武則天出遊汾陽宮,途經並州太原。並州長吏李衝玄,因去汾陽官路經境內妒女祠,深恐皇後遭妒女之嫉,發生不測,使征發吏民數萬新築禦道,取悅皇帝與皇後。狄仁傑卻竭力反對,不以為然地說:“天子之行,風伯清塵,雨師灑道,何妒女避邪?”俱令作罷,免去了一場勞民傷財的繁重勞役。高宗聽到這個消息後,稱讚仁傑“真丈夫矣”。
儀鳳元年(公元676年),狄仁傑擢升為大理丞,掌管國家刑法之權。到任第一年,便親躬審案,處理前任積案無數,牽涉人命一萬七千多。他明察善斷,循律準確,拆訴冤獄,頗得時人稱讚,一時聲名鵲起。就是這年9月,左威衛大將軍權善才、右監門中郎將範懷義兩位將軍,因誤砍大宗昭陵柏樹,引得高宗大怒,立命將他們處死。仁傑接到高宗斬殺兩將的詔命,據理奏道:“國家法度已明,二人罪不當死。”高宗聞奏滿臉不高興地說:“詔命已出。”狄仁傑犯額直諫:“今誤伐一柏,便殺兩將,若盜一柏,何以處之?不當殺而殺,是法不信於人。我不能奉詔陷陛下於不道,恐後世議論陛下何為人主乎?”高宗聞言頓覺有理,遂收回成命,改處流刑。
由此,狄仁傑之名,初震京師。
巡撫江南,任職豫州
垂拱四年(公元688年)六月,武則天特派狄仁傑為江南巡撫大使,巡視吳、楚之地。仁傑到江南後,看到當地百姓神情異常,祀祭神祠之風囂上,實為傷財害民之舉。遂奏諸武則天準予廢毀。武氏聞奏當即核準,於是,狄仁傑斷然焚毀“淫調”一千七百多處,隻留下值得紀念和歌頌的夏禹、吳泰伯、季劄、伍子胥等四種神祠,以享供祀。是年7月,唐朝貴族、博州刺史越王李貞,豫州刺史琅王李衝等,起兵發難,討伐武氏,圖謀匡複中宗。然而,由於得不到人民的支持,李衝起兵不過八天,便作鳥獸散。李貞在博州狼狽響應,不數日也兵敗自殺。豫州吏民聽說由宰相張光輔為統帥的唐軍將要到達,紛紛出城降迎。而張光輔所率的30萬唐軍,卻不論青紅皂白,貪功搶掠,屠殺無辜百姓。之後,又以查尋李貞黨徒為名,四處抄家掠物抓捕人眾,連坐者六七百家,籍沒者五千餘口。一時間冤獄甚起,受害者無數。也就是在這個時候,狄仁傑巡視江南歸朝,卸去江南道巡撫大使的職務,授命於則天武後,赴豫州任刺史之職。到了豫州,他看到哀鴻遍野,無辜受累者甚眾,內心非常不安。於是,一麵命令部下給那些死囚開釋刑具,一麵秘密上書武則天,奏明原案的“詿誤”,請求武氏“仁恤”。武後深知仁傑剛正,相信所奏屬實,遂下詔改殺為流,全部流放豐州。當這批囚徒流往豐州,途經狄仁傑曾經治理過的寧州時,寧州父老熱情迎接安慰他們,並感慨地說:“我狄使君活汝輩矣!”當時豫州囚徒和寧州父老,相攜同往,痛哭於為狄仁傑所樹的德政碑下,以示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