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讓我女兒離開!
可是他卻支開了我,我不能明目張膽的告訴我的女兒在她眼前的這個男人並不是一個好男人。
我心裏咯噔一下,我知道這件事情絕對完了。
我很想拒絕,可是
果不其然,齊浩明晚上就去到了賓館,我的女兒清白沒有了。
我女兒第二哭哭啼啼的想要報警,我安撫了她。
我並沒有選擇立馬報警,是因為我知道齊家的勢力到底有多大。所以,我必須聽聽看有沒有其他的選擇。
所以我請假帶著女兒回家,老伴在家,還有兒子媳婦。
聽這件事情,都主張報警。
可是,剛剛報警不久,警察卻沒有什麼動靜。
或者警察他們根本就沒有證據。
因為齊浩明防護措施做的很全麵,僅憑我女兒的一麵之詞根本不足以立案。
我就知道他們動了手腳,我們根本就鬥不過,果不其然,當晚上溫畢冉便找到了我,給我了一張卡,卡裏麵有20萬!
勸我:“菊花啊,我想你也知道你在我們這裏已經幹了很多年了,對吧?所以做這件事情挺辛苦的吧?我知道你不忍心讓你女兒做這種事情,可是你要知道如果她成為了我們家的五太太,那可是保管是香的喝辣的。”
兒子媳婦還有老伴都動心了20萬這可是他們要賺好幾年才能有的。
我隻能勸我女兒嫁給齊浩明!
女兒原本不同意,可是卻一直被她的父親,關在房間了。
最後她鬆口了!
在結婚的那晚上,我就再也沒有見過我的女兒了!
他們告訴我,我的女兒逃跑了。
並且不打算追究我女兒逃跑的這件事情,並且還給了安撫費。
這個借口很拙劣,我知道我女兒絕對出事了,所以我覺得在這失蹤的兩年裏麵怎麼可能會一次都沒有想過聯係我!
但是我能怎麼辦,我鬥不過他們的。
所以,我隻能忍辱偷生繼續成為她家裏的幫傭。
我之所以沒有選擇辭職,還有一個重大的原因就是我一定要調查到我女兒死亡的真相。
我絕對要知道一切!所有的一切!
我發現自從我女兒將要成為五太太的那件事情不了了之之後。
張月月對我的態度越來越差,越來越差。
可是我隻能咬牙堅持,直到半年前有一個陌生女人。
來到我的家中,她是被溫畢冉開車撞到的女人。
為了防止出事,所以把她留在家裏當做服務生。
她的手腳很麻利,可是看起來傻傻的,而且嘴巴裏會喃喃的念叨著一個名字麗麗!
所以我們都叫她麗麗。
我知道他為什麼而來,在其家做幫傭的女人通常都會到花落知多少的客棧,有時候去幫忙。
而就在前不久的一個月,我見過那個叫麗麗的女孩子!
她陽光漂亮又溫柔,不過這次看上她的人並不是齊浩明,而是他的兒子。
所以我已經猜到這個女人來到這裏的原因了!
所以,既然我們目的一樣,為什麼不能一起好好相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