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0章 搭訕開始 幫她解圍(1 / 2)

“你男朋友有我們家龐哥有錢嗎?你男朋友,有我們龐哥厲害嗎?找男朋友怎樣,隻要還沒結婚就都有機會啊。怎麼樣,姐姐和我們龐哥加個好友唄!”

這時候明顯是龐廣興跟班的一個長得有些尖嘴猴腮的男生開口道。

“不好意思,我對他不感興趣。”此時賀茜茜的手還在鍵盤上敲打著,動作很迅速。

要不是今這文件必須要上交過去,然後她晚上又需要照顧自己父親。

否則她根本不會到網吧,這邊來處理工作。

她就想著這裏離醫院比較近,處理完了之後就會有去醫院。

她才是在這裏待了不到一個時。這期間就大概有十幾個人過來搭訕了,但是通通被她一句,我有男朋友,就給推走開了。

可是,關鍵是現在這群人看起來特別難纏。

就算她拒絕了好幾次,他們還是在這裏。

“姐姐不要拒絕的這麼快嘛,要房子要車子,我們龐哥都有!”這時候那個尖嘴猴腮的又開口了。

“請你們不要打擾我編寫文案好嗎?這個我今晚上就要交的,謝謝你們。還有你知不知道你們現在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性騷擾?”這時候賀茜茜隻好拿出法律過來壓他們。

她現在就想關羚腦,直接就離開這裏。

可是她,被他們圍在這裏動都不能動。

所以隻能掏出手機。

“姐姐不要欺負我們不懂法律啊,我們隻是過來搭訕而已,又沒有對你做什麼。這怎麼就叫性騷擾,最多是追求愛情自由。”這時候那個龐廣興突然也話了,然後還想摸賀茜茜的手,看著他衝白如月的手指,不知道為什麼就很想摸一下!

“龐哥,對嗎?雖然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性騷擾包括哪些行為,但對女性進行猥褻、侮辱、語言、文字、圖像、電子信息、肢體行為對女性進行侵害的,都可以稱為性騷擾。

而且,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

第四十條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對婦女實施性騷擾或者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受害人可以提請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你們剛剛的行為,可不是一般的搭訕。那剛剛把自己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雖然被我躲開了,但是也算性騷擾的一種,你們若再不離開,我隻能報警了。”這時候賀茜茜立馬自己的手機就馬上打算報警。

可是手機很快就被龐廣興搶走了,他動作很快。

不過臉上的笑容更深了,玩味的感覺也更加加強了。

“姐姐好像對法律很懂嘛。”這時候龐廣興依舊不怕的樣子。“不過我實話我可不怕。進局子這種事嗎?我做多了。”他還掏出一根煙在賀茜茜身邊抽了起來。

吞雲吐霧的樣子,讓人覺得很惡心。

“我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以後出來是當律師的。而且,我對你沒有任何興趣。”這時候賀茜茜真的感覺自己有些騎虎難下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