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們遇到某些“傷心事”,如家庭糾紛、生理缺陷、個人恩怨、情感糾葛等問題時,雖屬個人隱私,但一個人悶在心中實在難耐,便會向自己的知心好友傾吐。目的就是為了贏得朋友的同情、憐憫和安慰,並及時幫助自己出些點子,想些辦法。
作為朋友,我們有時候也應該傾聽一下別人的不快之事,但是,聽了之後,要是把朋友告訴你的“悄悄話”公諸於眾,可能會引起不少人的風言風語,甚至可能事情真相被歪曲。如此,不但不利於問題的解決,還會把事情弄得更加糟糕。
朋友把自己的“隱私”告訴了你,即使沒有讓你保密,但也表明了他對你的極度信任。對此你隻有為他分憂解愁的義務,而沒有把這種“隱私”張揚出去的權力。
如果張揚出去,勢必會失去朋友的信任,以後朋友就再不願、也不敢把自己的事情告訴你了。如果是無意間的“泄密”,還情有可原,認真向朋友做點說明,解釋一下並道個歉,取得朋友的諒解就可以了;但要是故意張揚,以充當“小廣播”為能事,那就可以說是太不道德了。
因此,當朋友把他們的隱私告訴了你之後,你就應該守口如瓶。須知,即使說出去了,也是損人不利己——人人都有洞察是非的眼睛。朋友把自己的“隱私”告訴了你,即使沒有讓你保密,但也表明了他對你的極度信任。對此你隻有為他分憂解愁的義務,而沒有把這種“隱私”張揚出去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