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許多流行病學家主張,這種因果關係隻見於傳染性疾病,它們有對應疾病的已知病原體和攜帶者(帶菌者),好比蚊子對應瘧疾,或者舌蠅對應昏睡病。如癌症和糖尿病這種非傳染性的慢性疾病則過於複雜和多變,從而不能僅與一種帶菌者或誘因聯係起來,更不用說“可預防的”誘因了。認為像肺癌這類慢性病可能也有特定的“攜帶者”並可被鍍金裝飾之後,可以像“流行病學的戰利品”一樣懸掛在走廊上的這種觀點,被斥為無稽之談。
在這種緊張、壓抑的氛圍中,希爾和多爾仍然全身心投入工作。他們是一對奇怪的搭檔,年輕些的多爾刻板、冷靜、沉著;年長的希爾活潑、古怪、幽默,這兩人就像一個典型的英國人和他的淘氣版翻版。戰後英國經濟脆弱,國庫瀕臨危機。當香煙價格漲了一個先令,以增加更多的稅收時,“煙草作為貨幣”被發放給那些自稱“習慣性的吸煙者”。多爾本人是一名“習慣性吸煙者”,他會在長時間忙碌的間隙,走出實驗室,快速抽上一支煙。
起初,多爾和希爾的實驗設計主要是一種方法論上的練習。從倫敦及其周圍的20家醫院選出了肺癌患者作為病例組和患其他疾病的患者作為對照組,每家醫院都有一名社工對病人進行訪談。即便多爾也不相信煙草是真正的罪魁禍首,但他們還是采用廣泛撒網的做法來試圖捕獲某種關聯。調查問題包括:煤氣廠離病人家的遠近,吃炸魚的頻率,以及他們晚餐是否更喜歡吃炸培根、香腸或火腿。在這堆問題當中,多爾暗藏了關於吸煙習慣的調查。
1948年5月1日,共收回了156份訪談結果。多爾和希爾通過篩選最初一批的回複,結果隻找到一個和肺癌有可靠的、無可爭辯的關聯——吸煙。更多訪談結果一周接一周地呈遞上來,更強化了這個聯係。即使曾支持“暴露在築路焦油中,是肺癌的起因”的多爾,也不能再與自己的數據爭辯了。在調查研究的中期,他警覺地把煙戒了。
同時,在聖·路易斯,溫德爾-格雷厄姆團隊也得到了相似的結果(這兩個研究,在跨兩個大陸的兩組人群中實施,幾乎得出了同樣的結論,證明了相關性的強度)。多爾和希爾匆匆忙忙拚湊了論文向期刊投稿。當年9月,其意義深遠的研究論文《吸煙與肺癌》,發表在《英國醫學雜誌》(BritishMedicalJournal)上。而在幾個月前,溫德爾和格雷厄姆已經在《美國醫學協會雜誌》(JournaloftheAmericanMedicalAssociation)上發表了他們的研究。
人們很可能認為多爾、希爾、溫德爾和格雷厄姆輕鬆地證明了肺癌與吸煙之間的關聯。但實際上,他們所證明的是完全不同的事實。為了理解這種很重要的差別,讓我們回歸病例對照的研究方法當中。
在病例對照研究中,風險是在事後分析的,如多爾和溫德爾的例子,他們就是問患上肺癌的病人是否吸煙。在經常被引用的統計類比中,這就類似於在交通事故之後問事故受害者,他們是否酒後駕車一樣。這種方式得出的數據,肯定會告知我們事故和酒精有潛在的關係。但是不能告訴我們喝酒的人被卷入事故的實際概率。這就像從後視鏡裏看風險,用回顧來評估風險。當有任何一點歪曲的時候,微妙的偏倚就會在這種評估中蔓延。如果司機高估(或低估)事故發生時他們的醉酒程度,會怎樣?又如果(回到多爾和希爾的例子)統計員不自覺地強化了對肺癌患者吸煙習慣的調查,或忽略了對照組的相似習慣,結果又會怎樣?
希爾知道消除這種偏差的最簡單方法——他曾構想過這種方法:如果一群人可以被隨機分成兩組,一組強製吸煙而另一組禁止吸煙;然後人們跟蹤這兩組,隨著時間的推移確定吸煙組的肺癌發病率是否以加速度增加。這樣的方法可以證明因果關係,但是,鑒於基本的醫學倫理原則,這種可怕的人體實驗簡直連想都不敢想,更不要說在活人身上真正實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