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10時,秀秀提出要見一見吳勇。兩個人在檢察院的一輛警車內長談了一番,聽著吳勇講述自己的數年監獄之痛,秀秀有些愕然,她也向吳勇講了自己的處境。11年了,她在自責中度過11年。她說,這麼多年來自己一直有個想法,想要多賺些錢,等著吳勇回來借以贖罪。在吳勇看來,秀秀也是一個受害者,最後,吳勇與秀秀握手言和。與此同時,另一組工作人員正在對張軍進行訊問,開始張軍對自己的犯罪事實拒不供認,偵查監督科的幹警們拿出被害人秀秀的陳述、證人張某某等的證言,在大量的事實麵前,張軍終於低下了頭,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1991年夏的一天,在豐滿區二道鄉河東村,犯罪嫌疑人張軍的再婚妻子張某某回娘家串門,天下大雨,晚上沒趕回來,家中隻有張軍和繼女秀秀(1978年8月6日生)在家。晚飯後,二人早早躺在炕上睡覺。10點多鍾,張軍起床上廁所,回來時看見炕上熟睡的繼女秀秀穿著單薄的衣衫,小女孩的身體已開始發育。張軍遂起一陣衝動,跳上炕欲行強奸。秀秀從睡夢中醒來,被繼父的行為嚇呆了。此時張軍露出了凶惡的本相,威脅秀秀說:“不許喊叫,也不許告訴別人,不然我打死你。”自小被張軍打怕了的秀秀隻有哭著推張軍,無奈身小力弱,終於被張軍強奸。秀秀整整哭了一夜,但迫於張軍的淫威,第二天沒敢告訴任何人,包括自己的母親。張軍見自己的惡行沒有暴露,更膨脹了他的犯罪欲望。此後的三年中,隻要妻子不在家,張軍就對養女進行****。被害人秀秀也記不清被強暴了多少次。張軍被吳勇刺成重傷後,對吳勇懷恨在心的同時又生一毒計,趁司法機關對吳勇處罰之時,張軍認為把自己的強奸罪行推到吳勇身上,就可以逃避法律的製裁,於是逼迫秀秀作偽證,又威脅證人按其意圖作偽證,使吳勇因此被判犯有****幼女罪而含冤入獄8年。
根據上述犯罪事實,4月24日,豐滿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向豐滿公安分局發出了《通知立案書》,並將犯罪嫌疑人張軍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於當日對此案立案偵查,並將犯罪嫌疑人張軍刑事拘留。5月15日,經豐滿區檢察院批準,豐滿公安分局對張軍執行逮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14歲的高莉峰拒絕為張軍作偽證
2001年7月8日剛剛走出高牆不到半年,背負著****幼女罪名的吳勇舉行了熱鬧的婚禮。新娘子是比他小4歲的少年玩伴高莉峰。這個癡情女孩苦苦等了吳勇8年,8年間兩人隻見了5次麵,但卻通了200餘封信。200餘封火辣辣的情書鼓舞著吳勇努力改造,裝點著吳勇暗淡的囚徒歲月,打造了一部現代經典愛情故事。
高莉峰1977年出生於永吉縣口前鎮,她因其特殊的身份而走進吳勇的生活,並一度被卷入吳勇冤案的漩渦中。高莉峰的母親是****繼女秀秀並誣告吳勇的張軍的前妻,這位可憐的女人曾為張軍生育一子,不堪忍受暴戾的張軍,32年前,27歲的她與張軍離婚改嫁到永吉縣口前鎮,後生育了高莉峰。
張軍離婚後與秀秀的母親再婚,當時秀秀4歲。而莉峰母親與張軍生育的兒子則隨父親張軍一起生活。因為同母異父的哥哥的原因,莉峰每年寒暑假都要到張軍家小住,她比秀秀大一歲,兩人是很要好的朋友。
由於莉峰姐姐的對象是吳勇的哥們兒,再加上吳勇與秀秀偶有來往,莉峰也與吳勇相識了,那時吳勇留給少年莉峰的印象並不深,隻是記得他愛笑,愛打抱不平。
1991年年末,吳勇第一次與張軍發生正麵衝突起因在於吳勇到了張軍家並與秀秀在屋內閑談,而這次恰恰就是秀秀讓莉峰去喊的吳勇。
在張軍誣告吳勇強奸了秀秀事件發生後,張軍曾找到莉峰,對她說:“告訴你一點事,要是有人來調查我,你就說那一天晚上,吳勇從窗戶跳進來,拿刀逼你,讓你出去,然後把秀秀強奸了。”盡管當年莉峰才14歲,但她早已明辨是非,她對那天的事最清楚不過了,是她喊來的吳勇,然後自己出去看電視,不過四五分鍾,張軍就發現了吳勇,然後吳勇就走出張家的大門,她倔強地回答:“我不能那麼說,那不是害人嗎?”
時隔不久,她就聽說了吳勇因強奸罪被判8年的消息。她的心裏一直很不安,同時也愈發地掛念吳勇,她堅信吳勇是清白的。
鴻雁傳書遞真情
1993年,16歲的高莉峰正在永吉十中讀初中二年級,一年多來一個想法一直在她頭腦中盤旋,她很想給正在監獄內服刑的吳勇一些安慰,於是費盡周折終於弄到了吳勇的通信地址。1993年2月28****給吳勇寫下了第一封信。
她的第一封信儼然以一個朋友的身份,她勸勉吳勇:“一個人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要堅強些,我相信你是強者。每個人都有走錯的時候,但不能倒下去……”署名是,你的朋友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