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佛法才是最好的法律(2)(1 / 2)

“你的心地很好,本縣決定依照你的意思去做。”劉縣官就沒有想到有如此良心的人,決不會殺人。

“你還有什麼要說嗎?”

“沒有!”玉琳再不多說。

劉縣官叫人把玉琳說的話記錄下來給他去捺個指印。

“師爺!”劉縣官掉頭對吳師爺道,“貴相府中雖然是一名丫鬟被害,但現在已判這位凶手抵命,師爺的尊見如何?”

“這是罪有應得,罪有應得!”吳師爺連連地點頭,一臉的奸相!

吳師爺的這幾句話聽進玉琳的耳裏,他一陣傷心,幾乎要流下眼淚來。他又朝吳師爺看看,吳師爺裝作不知。

“老相爺不在府中,本縣如此判決,相爺回來不會有什麼異議吧?”劉縣官位小官卑,還有點不放心。

“不會!不會!”吳師爺答。

“那麼,相爺的千金為什麼要為玉琳否認他是凶手呢?”

“因為她已出家,不忍見同門的人受害,這完全由於兒女情長,我們不能因情廢法。”

“好!就如此辦,退堂!”劉縣官長袖一拂,站起身來。

正在這時候,瘋瘋傻傻的玉嵐踉踉蹌蹌地走上堂來,嘴裏不住狂呼高喊:

“冤枉!冤枉!這個世界全是冤枉!”

“你是哪裏來的和尚?”劉縣官怒斥道。

“我是玉琳的師兄玉嵐,我請求縣太爺快快放出我的師弟。”

“為什麼?”

“因為他不是凶手!”

“他不是凶手,誰是?”

“凶手坐在縣太老爺的身邊!”玉嵐說話時,用手指指吳師爺。

劉縣官朝吳師爺看看,左右的人都大驚失色。

“師兄!你……”玉琳想阻止他的師兄。

“與你無關,不要你管!”玉嵐回答。

“你是指誰?胡說!”吳師爺怒罵玉嵐。

“我是指你,你是殺死那個小丫鬟的凶手呀!”

“他簡直是一個瘋和尚,”吳師爺指著玉嵐,對劉縣官說,“玉琳殺死人是有證據的,而且玉琳自己都招認了。”

劉縣太爺聽後,又坐下來,就對玉嵐道:

“你這個和尚是不是精神失常?你怎麼膽敢來誣蔑相府中的師爺?玉琳殺人是有證據的,而且他自己都招供了。”

“法律不是保護高官顯要而來欺壓平民的呀!我不是精神失常,我也不敢誣蔑宰相府中的師爺,實在說,殺人的證據可以偽造呀!”

“你能說出這些原委和另有證據嗎?”劉縣官又拍了一下驚堂木。

“縣太老爺!你要知道吳師爺妒忌我的師弟玉琳,他怪玉琳在千華庵中讓他丟了麵子,他就偷竊玉琳的佛珠放在小丫鬟的手中,又把丫鬟的金銀飾物拿下來包在玉琳的袈裟中,在玉琳睡覺的時候,吳師爺去偷竊他的佛珠,遺落下的煙鬥,這時候還在玉琳睡覺的那張床下。縣太老爺如果不相信的話,可以即刻派人前去檢查!”

“你在血口噴人,”吳師爺罵玉嵐,“你把我的煙鬥偷放在他的床下,跑來栽害我,真是罪該萬死!”

吳師爺口上雖這麼說,心上可早就慌起來,他很懷疑,難怪昨天無論怎樣尋找他的煙鬥都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