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從生活方式來看,我們也不能要求每個人都和我們完全一樣。現代社會紛繁複雜,多彩多姿,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多元化、多樣化,每個社會成員都有權利在自身條件和客觀環境許可的前提下,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這和曆史上任何一個時代相比,應該說都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那種千人一麵、千篇一律的生活模式,那些旨在將人們的生活限製得死氣沉沉的陳腐的信條,肯定都不是現代人願意重新遵循和遵守的。我們在保持自己“看得慣”的生活方式的同時,可以“看不慣”別人的生活方式,也可以對他們的生活方式發表我們的看法,但是隻要它們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沒有妨礙他人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的正常秩序,我們就有理由對此保持起碼的尊重,而沒有權利橫加幹涉。N同室的大姐穿戴講究,交際廣泛,細細分析起來,也不是沒有一點道理,因為她和N她們不同,不是一個應屆高中畢業生,而是有過將近十年工作經曆的進修生,肯定會在參加學校的正常學習的同時,還與以前的交際圈保持著一定的聯係。這一點,N她們如果充分認識到了,是應該能夠給予理解的。
第三,從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係來看,我們同樣不能保證自己絕對不受到來自他人和周圍環境的任何影響或幹擾。幾個人同住一間宿舍,就像一群人同乘一輛公共汽車一樣,相互之間總是難免磕磕碰碰。如果發生了這樣的磕碰,雙方都既要勇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應該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采取必要的溝通、互動和合作措施,以求妥善、圓滿地化幹戈為玉帛。隻要雙方都有這種寬宏大量的立場,除非是極個別的無法交流和協商的情況,一般都是能夠達成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妥協的。
允許他人的思想暫時於自己不同(對於思想落後者我們要努力幫助他們進步),允許他人“自得其樂”,允許他人在自己的身邊“鼾睡”,這就是寬以待人的含義。
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每個人生活在世間,都要承擔某些責任,小至對家庭、親戚、朋友,及對自己的職務,大至對國家和社會。這些責任多半是應該承擔的。不過,我們不要忘記,除此之外,我們還有一項根本的責任,便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人生在世是很短暫的。每個人在世上都隻有活一次的機會,沒有任何人能夠代替他重新活一次。如果這惟一的一次人生虛度了,也沒有任何人能夠真正安慰他。認識到這一點,我們對自己的人生怎麼能不產生強烈的責任心呢?在某種意義上,人世間各種其他的責任都是可以分擔或轉讓的,唯有對自己人生的責任,每個人都隻能完全由自己來承擔,一絲一毫依靠不了別人。
不僅如此,每個人對自己人生的責任心是其餘一切責任心的根源。一個人唯有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建立了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目標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之出發,自覺地選擇和承擔起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正如歌德所說:“責任就是對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種愛。”因為這種愛,所以盡責本身就成了生命意義的一種實現,就能從中獲得心靈的滿足。相反,一個不愛人生的人怎麼會愛他人和愛事業,一個在人生中隨波逐流的人怎麼會堅定地負起生活中的責任。實際情況往往是,這樣的人把盡責不是看作從外麵加給他的負擔而勉強接受,便是看作純粹的付出而索求回報。
一個不知道如何對自己人生負責的人,他甚至就無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責任是什麼。有一位小姐向托爾斯泰請教,為了盡到對人類的責任,她應該做些什麼。托爾斯泰聽了非常反感,因此想到:人們為之受苦的巨大災難就在於沒有自己的信念,卻偏要做出按照某種信念生活的樣子。當然,這樣的信念隻能是空洞的,這是一種情況。更常見的情況是,許多人對責任的關係確實是完全被動的,他們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視為自己的責任,不是出於自覺的選擇,而是由於習慣、時尚、輿論等原因。譬如說,有的人把偶然卻又長期從事的某一職業當作了自己的責任,從不嚐試去擁有真正適合自己本性的事業。有的人看見別人發財和揮霍,便覺得自己也有責任拚命掙錢花錢。有的人十分看中別人尤其是上司對自己的評價,謹小慎微的為這種評價而活著。由於他們不曾認真的想過自己的人生使命究竟是什麼,在責任的問題上也就必然是盲目的了。
所以,我們生活在世間,必須先要弄清自己究竟想要什麼。一個人認清了他在這世界上要做的事情,並且在認真地做著這些事情,他就會獲得一種內在的平靜和充實。他知道自己的責任所在,因而關於責任的種種虛假觀念都不能使他動搖了。如果一個人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那麼,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內的一切社會關係上,他對自己的行為都會有一種負責的態度。如果一個社會是由這樣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成員組成的,這個社會就必定是高質量的有效率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