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根據原告的陳述和被告的簽辯,合議庭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有三點。一,被告是否和關世傑有血緣關係;二,立遺囑時,關世傑是否有行為能力;三,遺書是否為關世傑親筆所書。就合議庭歸納的這三個爭議焦點,各方有無異議和被充?原告。”
關磊:“沒有。”
審判長:“被告。”
喬可為:“沒有。”
審判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現在各方當事人圍繞合議庭歸納的爭議焦點,以及主張的事實提供相關證據,首先是原告。”
關磊:“我方現在兩份證據,可以證明兩位當事人,在被告的威逼恐嚇下,並在關世傑無行為能力的情況,違心答應做為執行人和見證人。”
喬可為衝動地說:“這,絕對不可能。”
審判長一拍法錘:“肅靜。被告對此份證據的真實性,有無異議?”
易風響亮地說:“有。”
審判長:“請拿出證據。”
易風看了看喬可為,猶豫了半天,隻好搖了搖頭。
審判長不再理他,繼續說:“請原告繼續舉證。”
李剛胸有成竹道:“遺囑其中一位見證人-欒小婕,今天也來到法庭了,就在門外!”
喬可為和程佳佳聞言,俱都吃了一驚!
審判長:“請傳證人欒小婕到庭。”
喬可為不由驚訝地瞪大眼晴,竟然看到,他一直聯係不上的小欒,真的走進法庭。隻是肚子己經很大了,看上去神情極其沮喪,十分憔悴。
程佳佳脫口而出:“小欒?”
小欒循聲望過來,正好迎上程佳佳的目光,不由慌亂起來,立刻轉回了視線。
審判長:“欒小婕,原告說你在遺囑上簽字時,是因為受到被告的威脅恐嚇,可有此事?”
小欒低著頭,猶豫了好半天,低聲說:“是。”
審判長:“被告是如何威脅恐嚇你的?”
小欒艱難地說:“是……他說,如果、如果我不做見證人,他、他就破壞我的名聲,讓我肚子裏的孩子,沒有爸爸。”
喬可為不由失聲道:“你在撒謊!我之前,根本就知道你會做遺囑的見證人,更不知道你己經懷孕,我甚至不知道父親重新又立了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