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歲的時候看第一部外國長篇小說。那時候看書自然談不上選擇更談不上係統,偶爾逮著一本,如獲至寶,埋頭便看,看完拉倒。記得那是一本日本小說,書名叫《到泉水去的道路》。作者姓甚名誰不知道,也許當年就根本沒注意。讀小說注意作者的名字,這個好習慣是我自己開始寫了小說才有的,目的無非是拿自己跟人家私下裏作一番比較。毫無疑問,這部小說我是喜歡的,所以能記得起書名。我還記得小說主人公叫京子,是個活潑開朗頗具現代意識的女孩。京子有個寡居的母親——一個年輕漂亮渴望愛情的母親。記得最清楚的細節是母親教女兒如何梳妝才能突出自己的特點。母親替京子把額前的頭發撩上去,京子的額頭便顯得光潔闊朗,襯得整張麵孔青春勃發。這個細節給我的印象如此深刻,潛意識裏大概因為自己也是個愛美的女孩吧?
後來,小學和中學期間,又看了無數的外國小說。記得起來的一本書是《漂來的磨坊》,因為書名頗有點怪異:磨坊應該是建在地麵上的一棟房子,怎麼可以“漂來”?於是也就記住了它。可見一本書要讓人看了以後能夠記住,書名也很重要呢。那段時間大人們都在忘我地投身“文化革命”,從圖書館裏抄出來的小說便慢慢歸攏到我們這些半大孩子手中。無數次地傳來傳去,書頁磨損不堪,封麵和開頭幾頁結尾幾頁總是剩下半片,或者一個紙角破布片似地飄拂著,於是看過的絕大部分小說是“不知其名”,沒頭沒尾。要是偶然得到一本身首兩全的書,毫無疑問,那都是大家不喜歡看的。比如《靜靜的頓河》,四大本,那麼長!我的天哪,囉裏囉嗦都寫了些什麼?既沒有偵探破案,又沒有離奇情節,更沒有死去活來的愛情,寫那些哥薩克人騎馬打仗,有什麼好看的?那四本書在我手裏隻勉強停了兩天,就算是被我翻完了。許多年後我進了北大,又一次精讀這部世界名著,我被美麗的頓河風情和頓河人的忠誠彪悍以及他們對故鄉的眷戀之情震懾。這樣一部博大精深的作品,少年時代的我居然不屑一顧!想想也覺得好笑。
然而我到底是在一天天長大。盡管不甚理解或者是理解得很膚淺,總還算是看過很多外國小說的。“春雨潤物細無聲”,這話極有道理。看得多了,自然潛移默化,連個性都變得敏感憂鬱,多愁善感,身上的文學細胞也就漸漸多了起來。高中畢業那年,我開始學寫小說。處女作居然被上海的一家文學刊物選載。童年和少年時代看過的那些小說,書名不記得了,情節不記得了,人物姓名也不記得了,卻記住了那種情趣,那縷心緒,那股氣氛。它們在不知不覺中再塑了一個我,影響了我的審美心理和文學氣質。
作品寫得多了,小小地有了一點名氣,便常常被文學青年們寫信詢問或者在一些座談會上被當眾提問:“你喜歡哪些外國文學作品?喜歡哪幾位外國作家?”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其實真不好回答。喜歡哪些作品哪些作家呢?似乎並不是一貫製的,隨著年齡的變化,生活環境和個人遭遇的變化,心態、心緒的變化,個人的喜愛也常常隨著改變。可以這麼說,每走完人生的一個曆程,總要與一些作家作品分手,向他們告別,說一聲“再見”。永遠敬慕永遠推崇的,不過是托爾斯泰的《複活》、羅曼·羅蘭的《約翰·克利斯朵夫》、肖洛霍夫的《靜靜的頓河》這麼幾部。
最早迷上的作家是前蘇聯人艾特瑪托夫,他的一部中篇《查密莉雅》把我徹底打倒了。那是一首優美到極點的草原牧歌,舒緩、活潑、美好,卻又帶著一種淡淡的憂鬱,它通過一個初涉人世的少年之口,讚美生活,感歎生活。
艾特瑪托夫有著詩人的氣質,他筆下的一切是經過詩化的一切,哪怕極其繁重艱辛的勞動,經他一寫,就變得妙不可言,仿佛一場集體遊戲。艾特瑪托夫的魅力不小,至今翻開我們的一些雜誌,但凡寫到草原寫到牧人的,常常會有他的影子夾雜其中。他的那篇《查密莉雅》,我一連看過幾遍,每看一遍都感覺到一種精神的升華,人格的淨化,似乎原本卑俗的自己突然之間變得崇高起來,可以超越生活,超越環境,去尋求至善至美。我發瘋一樣地在各種外國文學期刊上翻尋艾特瑪托夫的作品,每翻到一篇便如獲至寶。可惜,這種熱情隨著厚厚兩本《艾特瑪托夫小說集》的出版而迅速消退。我開始對他感到失望,他過於美化了生活,他的眼睛似乎天生是用來發現美而不是鞭笞醜的,他把社會把人性都簡單成了詩。
對他產生這種失望,是不是因為我自己入世更深,逐漸品嚐到生活的苦酒,懂得了人性之惡呢?恐怕是這麼一回事吧,每個人對生活的理解不同,喜歡的作品便也總不一樣。
大學時候,有一天班上一個同學五體投地的對我講起格雷厄姆·格林的短篇《永遠占有》。這位同學當時是頗有名氣的小說作者,但是他說,他真願意跪在格林的麵前,承認他的偉大。同學說這話時的表情出神入化,眼神都變得迷蒙起來,似乎即刻要去為格林殉葬也心甘情願。我受好奇心驅使,片刻不敢耽擱,找來刊載這個短篇的《外國文藝》。不看猶可,一看之下便倒吸一口涼氣,不得不為作家的精巧構思拍案叫絕。小說很短,寫的也是一個頗為普通的故事。一位人到中年的先生丟開同居三年的情婦不顧,另外擇妻結婚。他受到了情婦不露聲色的報複,以至於妻子反覺他不通人情。見鬼見鬼!格林老先生長了一副什麼樣的腦袋?他居然想得出來這種點子!天哪,相比起來我們寫的都是些什麼小說?不過是些囉裏囉嗦未經剪裁的生活畫麵和憑空杜撰的蒼白玩意兒罷了。人家的那才叫小說,真正的小說!寫的是實實在在的生活,那麼巧妙又那麼合情合理。沒有人物描寫,沒有心理刻畫,更沒有風景和氣氛的渲染,幹淨利落,平淡自然,甚至那個用盡心機要想“永遠占有”的情婦都沒有露一露麵。格林,你不是作家你是魔鬼!任何人跟你呆上五分鍾,你會把人家的五髒六腑看個通透!你實在實在讓人害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