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門裏的氣溫比外麵低了許多,捕快們一個個低著頭,看著地上一灘血水漸漸蔓延到他們的腳邊,卻沒人敢躲開這流淌的殷紅。
屍體抬來時還是好好的,放下身子的瞬間,兩具腫脹的屍體不知怎麼,頭忽然就斷了。死人不流血,可是這兩具屍體奇了怪了,脖子上碗大的傷口瘋狂地湧著血水,大堂內都是惡心刺鼻的血腥味道。
許牧自然也沒這個膽子去躲,她覺得,說不定自己這一動,縣令大人就把她丟出去調查案子。鬼才想調查風溯那邊的案子,根本沒人抓得住她。
她頭上的帽子有點重,墜的頭疼,輕輕動了下脖子,縣令大人的小眼神嗖地甩過來,她立刻把頭低回去,裝傻。
好在縣令大人沒說什麼,等那血水流的差不多了,他才摸了摸肉乎乎的下巴,“你們先去巡邏,本官會把這案子當成無頭案處理的。”
大家都鬆了口氣,一向腦抽的李捕快卻突然道:“這怎麼對得起死去的人啊!”
場中氣氛頓時一變,縣令大人臉上的肉抖了抖,然後道:“那你便和許牧去調查此事,七日內給我個結果。”
許牧看著李捕快正義的臉,恨不得把他塞進牆裏。見她不吱聲,縣令大人再次發話:“事畢後,許牧可以回老家休整半月。”
“好的大人!”許牧的眼睛亮了,刀鞘裏的刀也顫了下。
幾個人留下來清理大堂,剩下的人出去巡邏。李捕快可能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一張正義的臉出現在許牧麵前,“小牧,真是不好意思,還要麻煩你。”
她微微一笑,轉身就走。李捕快不甘心,繼續跟過去,嘩啦一聲,許牧把刀抽出來,擋在身前,“李兄請注意分寸。”
李捕快這才反應過來,許牧是個女兒身。雖說捕快未規定不能由女人做,但畢竟做捕快的女人少的出奇,一個不注意,他就忘了。
他摸摸鼻子走了,看起來是尋縣令大人討要什麼線索。
許牧高冷地放回刀,踏大步離開了衙門。她家離衙門有點遠,要翻個小山頭。山頭有個林子種了好些樹,走起來不大方便,尤其是夜裏,林子裏的聲音很是滲人。
可是沒辦法,標縣這種地方,城裏的房子她哪裏能住得起,隻能住在標縣近旁的小木屋,整日過的也算簡單。
她從未想過自己會過上這種自在的日子,苦是苦了點,但好歹沒人和她耍那些莫名其妙的心機。許牧走進自己的小木屋,鎖了門,看向了桌子上那青花瓷壺。
她有神奇的經曆,她死過一次,但不知怎麼,她又活過來了。從十歲開始重活一次,現在想想還是覺得不可思議。
許牧有些口渴,青花瓷壺中的茶已經涼了,她不甚在意地倒出一杯喝下去。
青花瓷壺是她從家裏帶來的,一是為了不忘記上輩子的苦,二是要提醒自己——這輩子好好活。上輩子夫君煩透了她,大婚當日都不曾碰她,直到她死,他都沒給過一個好臉色。這輩子她不想看到他,便卷了包裹跑去闖蕩江湖,不想家人還是不打算放過她,仍要她去做那個犧牲品。
她原是許家三小姐,從小不受待見,就算是她出門學武藝、當捕快,家裏人隻會覺得少個累贅。她上輩子糊塗地嫁了個商人,沒心沒肺地被人擠兌到死,最後不過是做了個犧牲品。
說到為什麼嫁給那商人,許牧隻記得他叫呂季,與妹妹許笙感情極好,但許家不允,最後讓自己替妹妹嫁了。
至於自己為何而死,她倒是記得清楚多了——是四妹親手喂了她鶴頂紅。對了,她還記得,那時,呂季已經在江州富甲一方。
重活太久,上輩子的事忘得也差不多了,惟有那臨死前所喝鶴頂紅的味道還記得清楚。縣令大人說是給她半月時間回家休整,許牧一路上早就想好了,趁著這半月離開標縣,老家的人正好找不到她,也就不能帶她回去成親。
她始終不喜歡正麵交鋒,能避則避。大概也是因為這個性子,她上輩子被人欺負的厲害,偏偏她懶得爭搶,明明是個正房太太,活得還不如她那陪嫁丫頭。
許牧長得不醜,相反還有一種靈動的美。上輩子,她不知道自己怎麼就如此不受待見,她不欺負別人,甚至要討好別人。除了生母是丫鬟、位分低外,她覺得自己不是個討人嫌的孩子。這輩子她還是不太明白究竟為何,但至少,她不會無理由地討好別人,更不會任人欺負。
因為縣令大人提了老家,她的思維無限擴散,想了很多事情。如果自己上輩子能勇敢一點,應該不會死得那麼慘吧。她死的時候恰是呂季買官之時,期間有什麼隱情她不清楚,她也不在乎了。反正她現在重活了一遍,吃吃喝喝抓抓人,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