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家康庇斯曾經寫過這麼一段話:“很少人會以衡量自己的天平,來衡量別人。”我們自己的過失和別人的過失相比,似乎算不了什麼。當我們做了一件令自己覺得羞愧的事,使自我心像縮小到一文不值時,我們總會找到一個替罪羔羊——我們責備自己的良心。我們會說:“我的良心在折磨我。”然後我們很快就寬恕了自己。
但是當別人犯了錯誤或表示憤恨時,我們是多麼快地把他貶得一文不值。更可笑的是,我們抓住了別人的一次謊言,而忘了自己曾經說過無數次的謊。要想具備做人的資格,必須記住每一個人都會犯錯,我們是善良與邪惡、成功與失敗、信心與失望、友情與孤獨、勇氣與恐懼的混合體。人之所以相同,在於他們一生中有偉大的時候,也有渺小的時候,因時而異;唯有經由寬恕,我們才能發現,在我們一生當中,偉大的一麵占了絕大部分的時光。
英國小說家理德有本書名為《設身處地》。
如果你能使這四個字成為你的生活習慣,進而成為你的第二天性,你一定會是快樂的人。光說無益,而要實際去做到這四個字,使你更臻於成熟並尋到自我。因為當你批評與你意見相左的人時,他也會像你支持自己一樣,盡量維護他本身的權益,因此你必須三思而後行。
當你被疑慮與缺乏自信所征服,被侵略與恐懼所征服,你就受到了壓力。你要抨擊他人時,不妨先自問:“要是我在他的處境之下,我會怎麼做?”如果必要的話,為你自己的權益而戰,但是不要為仇恨,報複而戰。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迫切地需要友情,而友情放射的第一道光和熱,是在你失去理性時。猶能自問:“要是我在他的處境,我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