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覺得就是小問題,畢竟他們家做房地產也不是一年兩年了,各方麵的關係都很利索。
可這一次,補充了幾次資料還是下不來。
大概是第一高樓這個說法在廈門不太吉利,第一高樓爛尾這樣的事情,在廈門也不是第一次了。
這個時候,銀行是第一個反應過來的,要求收回貸款。
兩棟摩天大樓,隻要開盤就能賺得盆滿缽滿,身價翻倍也不是沒有可能。
可是拿不到預售證,就等於所有的投入都白費了。
樓都已經建好了,卻不能賣,這比拿到地塊不建樓,要悲慘很多。
沒有人會願意在這個時候接手。
也是在高一,徐方達家在最輝煌的時候,忽然就到了破產的邊緣。
在這樣的情況發生的時候,很多房地產商會選擇帶著公司最後的資金,攜款潛逃,舉家到國外生活。
爛攤子留給政府和銀行,自己在外邊逍遙快活。
不希望從雲端跌落,或許也是大多數人的本性。
徐方達的父親也不是沒有想過,甚至連機票都買好了。
在資金鏈即將斷裂的時候,隻要自己的意識比銀行和法院都要早。
就也不是罪犯也不是什麼的,正兒八經買張機票就能出國了。
可徐方達卻在這個時候,把自己的護照給弄丟了。
最後呢,一個拖延,他們家誰也沒有走成,進入了破產清算程序。
如果要論資產的話,徐方達家的兩棟摩天大樓,怎麼都不可能是資不抵債的。
但拿不到預售證,所有的估值都不會是市場價格,清算的時候不知道要打掉多少的折扣。
明明固定資產過十億的人家,一清算就一無所有。
在這件不幸的事情底下,唯一比較幸運的一件事情,是因為之前公司發展的勢頭很好,徐方達家裏建樓,用的除了自有資金,就是銀行的錢。
清算了也就完結了,不會有各種七大姑八大姨找上門來要債,逼得人跳樓的情況。
也是因為公司實力雄厚,沒有欠建築公司和建築工人一分錢,不會有人上門討要薪水的情況。
更為幸運的是,徐方達家裏錢多的時候,他這個不好好念書的二世祖到處旅遊。
有一次,徐方達去美國,遇到了持槍搶劫事件,估計是個毒癮犯了的毒販子,要搶劫現金,但是徐方達身上根本就沒有現金,眼看著就可能被滅口了,有另外一個心善而大膽的人,拿了一百美金出來,把徐方達給救下了。
財大氣粗的徐方達,希望用金錢表達自己的謝意,好幾次都被婉拒了。
徐方達打聽了一下,知道救自己的人是個保險公司的高級經紀。
本著湧泉相報的理念,徐方達把家裏人給他買跑車的錢,都拿去跟這個經濟買了各種各樣的保險,包括國內沒有的破產險和官司險之類,總歸是五花八門買了一大堆。
破產清算,資不抵債的時候,會把所有的資產都清算光,按照徐方達家人的持股比例,清算的最終結果一定是身無分文、無家可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