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嫁姑娘?賣女兒!(1 / 2)

按照現代普通二十二歲大學畢業的節奏來看,就算是畢婚族,等到生娃也得二十三歲了。

但是呢,家長們又常常會禁止自個的女兒早戀。

一方麵要求大學時不準談戀愛,一方麵又要求畢業後立即結婚?

Excuseme?

這難道不是一種邏輯上的悖論嗎?

所以才有了畢業等於失業,畢業等於逼婚的說法。

而逼婚的導火索,無外乎“你同學鄰居親戚的孩子都可以打醬油了”。

長輩們從來不會用腦子好好想想,同學鄰居親戚生孩子的時候,她在外地念大學念得好好的,總不能輟學回家結婚生娃吧?

喬二嬰實在無法理解長輩的念頭,也受不了相親時把各自的條件擺在明麵上,拿一杆稱挑來挑去,這會讓她有一種被當成貨物買賣的荒謬感。

當然,也不乏一些的確情投意合的人相親結婚一條龍。

但由於有喬母這個奇怪的因素,喬二嬰猜測自己大概是一輩子都會排斥相親的。

原因無他,喬母隻要一開口,必定是一句話打頭。

“對方家有錢……”

有錢,有錢,有錢!

喬二嬰每次聽到這個詞,就煩得隻想逮著床上的胖兔子玩偶揍一頓出氣。

有錢能怎麼樣啊?

有錢就可以完全不管對方的長相、性格、結果幾次婚、帶了幾個娃、是不是有家暴前科、坐牢黑曆史了?

再說了,她們家就一個十八線的小破城市,再有錢能有多有錢?能比董昭家裏更有錢嗎?

說起董昭,最初喬二嬰跟他談戀愛的時候不知道他的家境,隻是感覺到對方不差錢。董昭出國留學期間給她打過幾次越洋電話,她躲在房間裏偷偷煲著電話粥,一不小心被喬母聽見了,觀察到了戀愛的端倪,把她罵得無地自容,說她不自愛,不好好上學,淨跟男人鬼混。

那時候,喬二嬰被喬母的話傷透了心。

她都二十一二歲了,已經過了法定結婚年齡,怎麼看都不能算早戀吧?

這個年紀的同齡人,男朋友換了十幾個的大有人在,她就談了這麼一次,怎麼就是不自愛了?

母女倆大吵了一架,喬二嬰哭著收拾了東西提前回了學校。

途中接到了董昭的電話,她一時沒忍住委屈,和他訴了苦,結果第二天,喬母就打了個電話給她,好聲好色地讓她跟董昭好好處。態度變化之快,讓喬二嬰瞠目結舌,不知所謂。

後來,她才知道是董昭聯係到了喬母,自報家門,承諾一輩子會對她好,所以喬母才鬆了口。

董昭一直以為是喬母被他的承諾感動了,隻有喬二嬰心裏頭門兒清,她媽分明是被董昭的家世給打動了。

有一個虛榮又脾氣暴躁的老媽,喬二嬰實在是很無奈。她沒有辦法改變自己的母親,隻能逼迫自己忍受母親身上的缺點。

畢竟再怎麼樣,那也是生她養她的人。

“你年紀也這麼大了,還不趁現在有的挑找一個,不然明年就是別人來挑你了。”

挑挑挑,挑貨物嗎?

喬二嬰實在煩透了。

二十五歲的律師,在大城市裏是年輕有為的潛力股,而在小城市裏,那意味著“性格強勢而厲害的老姑娘”。

一些好事的親戚好友給她介紹相親對象,也隻有一個條件了:那就是年紀和她一樣大,或者比她大十歲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