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公然開車(1 / 2)

果然如喬二嬰所料,直到正式開庭,戴警官和陳警官那邊和檢察院交涉了數次,各方推諉打太極,依舊沒個結果。

張妙殺人案公開審理,旁聽席上坐了不少人,有張妙的粉絲親友,有因喬二嬰前陣子名聲大噪而心生好奇申請旁聽的,有幾家經過法庭允許進行拍攝的媒體記者,也有一些關注時事新聞的閑人。

由於是公訴案件,檢察院派了檢察官出庭做公訴人。

受害人的家屬自從認屍時露了個麵以後,就再也沒有動靜了,徹徹底底放下了這宗案子,喬二嬰依稀聽幾個相熟的律師提到過,說曾經見到吳才的老婆到處找人打官司,不過問的是分遺產,對吳才的死因漠不關心,私下裏還慶幸有人殺了吳才,所以也沒有摻合到這起公訴案件中來,逮著犯罪嫌疑人提出民事賠償請求。

總而言之,本案沒有受害人家屬到場。

張妙到庭時,整個人和以前完全不一樣了,精神萎靡,麵色憔悴,一看就知道經受了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吃了不少苦頭。

喬二嬰很少接刑事案子,下意識地看向張妙身上的衣服。

張妙沒有穿著罪犯專用的馬甲和囚衣,而是穿著便服。

她上身穿著一件簡單的套頭毛衣,雙腿裹在一條水磨花紋的近身牛仔褲裏,筆直修長,光看輪廓就知道是一雙美腿,隻是她行走間的遲疑和拖拉,為這雙美腿減分不少。

自從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為了彰顯現代司法文明,公布禁止在押被告人和上訴人身穿具有監管機構標識的服裝出庭的受審意見書後,各地法院就開始貫徹起意見書來。

任何人未經法庭宣判,都不得確定為有罪。

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書非常人性化,挽救回了張妙的一點點顏麵。

拋開道德不提,張妙這個人本性不見得有多壞,隻是倒黴地牽扯進了一樁殺人案裏。

這個世界上像張妙這樣的人有許許多多。張妙們可能離你有十萬八千裏遠,可能就在你身邊,也有可能就是你自己。有的也許能洗脫嫌疑,有的則悲慘地頂罪,在多年以後因另一個證據而犯案,甚至背負著不屬於自己的罪名躺在墳墓裏,終其一生都無法沉冤得雪。

喬二嬰不喜歡張妙,這個人太勢力太虛偽,可腦子又不夠聰明。做好事是惺惺作態,做壞事也是專業坑自己。

但這並不妨礙她為這個從證據來看極有可能不是凶手的可憐女人辯護。

法庭上,喬二嬰和公訴人口沫橫飛,互不相讓。

“我的當事人張妙在2月7號淩晨4點跟被害人吳才離開海天會所,5點到達被害人的居所,5點40分離開被害人居所,在附近的紅日賓館開了個鍾點房洗澡休息,然後撥打了助理******的電話讓助理來接她。在等待的這段期間裏,我的當事人張妙收到了來自被害人吳才的一條挑釁短信,所以她選擇了在6點50分重返被害人居所,打算找被害人談判,沒想到卻看見被害人躺在血泊裏,已經死亡。她受了極大的驚嚇,想報警又怕沒法辦法洗脫自己的嫌疑,一時糊塗之下,索性裝作什麼事情都不知道,立即回到了紅日賓館,在7點多時,被助理接走送往片場進行拍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