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時髦的說法是,每一個體都是獨特的。每一個體都是其遺傳和環境因素的產物,所以,每一個人都與他人有差異。但從實際的角度分析,如果缺乏對所要教育的、所要谘詢的和所要理解的每一個體進行詳細全麵的個案分析,這一獨特性觀點是沒有多大用處的。同時,我們也不能保證,其他人的思維精神活動過程與我們相同。實際上,我們所接觸的人經常不是按照我們的思考方式思考,不是按照我們評價事物的方式評價,也不對我們感興趣的東西感興趣。
本章介紹的理論的價值在於,它能夠使我們預測特定個體的人的特殊人格差異,並以建設性的方式接觸這些人和處理這些差異。簡言之,該理論認為,很多貌似偶然的差異實際上並非是偶然的,相反,是心理功能中一些基本和顯性差異的邏輯結果。
這些基本的差異涉及到人們使用思維的方式,具體地說,就是感知和判斷的方式。感知表示意識到物體、人、事情和觀點的整個過程。判斷表示對所感知的東西作出結論的過程。感知和判斷構成人類思維活動的很大部分,並且管轄其絕大部分的外部行為,因為根據定義,感知決定人們在某一環境中所了解到的東西,而判斷則決定人們對此所確定采取的行為方式。所以,感知和判斷的基本差異導致相應的行為差異,這也就理所當然了。
1.1 感知的兩種方式
如同榮格在《人格類型》中指出,人類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感知方式。一種感知方式是人們所熟悉的感覺型精神活動過程,我們通過五個感官來直接意識到事物。另一種感知方式是直覺,它通過無意識地綜合各種想法和聯想,而無意識使用這些想法和聯想來對外部世界進行感知,因此,這是間接的感知精神活動過程。這些無意識的範圍包括從最基本的男性“預感”和女性“直覺”,到最高層的原創藝術和科學發現。
兩種截然不同的感知精神活動過程的存在是不言自明的。人們通過感官來感知事物,也可以不通過感官來感知事物。該理論認為,這兩種感知精神活動過程為獲得人們的注意而競爭,而大多數人從嬰兒起,就對兩種感知精神活動過程有所偏好。當偏好的是通過感官來感知事物時,人們會對周圍的現實情況感興趣,而對從某處冒出來的想法無動於衷。當偏好的是通過直覺來感知事物時,人們會對直覺帶來的可能性感興趣,而對現實情況麻木不仁。例如,偏好於通過感官來感知事物的讀者會將注意力集中在書本上所寫的內容上,偏好於通過直覺來感知事物的讀者則會在字裏行間尋找出相關的可能性。
當兒童在這兩種不同的感知精神活動過程中進行選擇,其發展的基本差異就開始了。兒童對自己的心理過程有足夠的掌握能力,能夠更多地使用所喜好的過程,忽略不太喜好的過程。無論其所偏好的是什麼過程,通過感官或通過直覺,他們會更多地使用所喜好的過程,更注意其印象流,並根據該過程所揭示的內容來塑造對周圍世界的觀點。另外一種感知精神活動過程則被置於背景,放置在聚焦範圍之外。
伴隨著不斷的實踐,所喜好的精神活動過程變得越來越得心應手和值得信賴。兒童對所喜好的精神活動過程的使用比對不太喜好的過程的使用更成熟。其喜好從過程本身延伸到使用該過程的活動上,他們還會從觀察生活的特定方式中發展出一些表麵特質。
這樣,通過事物發展的自然順序,偏好於通過感官來感知事物的兒童和偏好於通過直覺來感知事物的兒童就朝向不同方向的發展。每一種類型在某一領域相對成熟,在另一領域則幼稚。這兩種過程會將其興趣和活力引導到一些活動中,讓其有機會按照所喜好的精神活動過程使用心理思維。這兩種過程會獲得某些表麵特質,它們來自深層的基本喜好。這就是感知或直覺(SN)偏好:S(sensing)表示偏好於通過感官來感知事物,N(intuition)表示偏好於通過直覺來感知事物。
1.2 判斷的兩種方式
判斷的基本差異來自作出結論的兩種截然不同的精神活動過程。一種判斷方式是思考型,就是通過邏輯過程,追求非個人(客觀)的發現。另一種判斷方式是情感型,就是通過欣賞和領會——這對該精神活動過程而言也是合理的——對事物寄予個人的和主觀的價值。
兩種截然不同的判斷方式的存在也是不言自明的。大多數人會認為,他們作出決定時有時是通過思考,有時是通過情感,而現實告訴我們,這兩種精神活動過程並不總是獲得相同結果。該理論認為,人們總是對某一精神活動過程更喜好和信賴。在判斷本書的觀點時,首先考慮這些觀點是否連貫和有邏輯性的讀者就是使用了思考型判斷方式。而首先意識到這些觀點是否悅耳,是否咄咄逼人,是否給人支持的讀者就是使用了情感型判斷方式。
無論其所偏好的是什麼判斷方式,兒童會更多地使用所喜好的方式,更信任該方式,更願意使用該方式。另外一種判斷方式則僅得到少量的選擇,或被束之高閣。
這樣,偏好思考型判斷方式的兒童和偏好情感型判斷方式的兒童的發展也就向不同方向展開了,即使兩種兒童喜歡相同的感知精神活動過程,並且一開始是相同的感知精神活動過程。兩類兒童對需要涉及更熟悉的判斷方式的活動更感到高興和有效率。偏好情感型判斷方式的兒童更善於處理人際關係。偏好思考型判斷方式的兒童更善於事實和觀點的組織。他們對生活的個人的或非個人的處理方式導致了不同的表麵特質。這就是思考和情感(TF)偏好:T(thinking)表示偏好思考型判斷精神活動過程,F(feeling)表示偏好情感型判斷精神活動過程。
1.3 感知和判斷的組合
思考型和情感型精神活動過程(TF)的偏好完全獨立於感覺型和直覺型精神活動過程(SN)的偏好。每一類判斷精神活動過程都可以與任何一類感知精神活動過程組合。這樣,就出現了四種組合的精神活動過程:
ST感覺型加思考型精神活動過程(sensing thinking)
SF感覺型加情感型精神活動過程(sensing feeling)
NF直覺型加情感型精神活動過程(intuition feeling)
NT直覺型加思考型精神活動過程(intuition thinking)
上述每一組合會產生不同的人格類型,包括興趣、價值觀、需求、心理習慣,及表麵特質等從該組合中所自然產生的種種特性。共同喜好的組合將具有某些共同的特性,但每一組合都有屬於自己的特性,這些特性來自於喜好的感知精神活動過程和喜好的判斷精神活動過程的互動。
無論一個人是何種偏好的組合類型,具有同樣偏好組合的他人是最容易理解和最容易喜歡的人。他們常會有相同的興趣,因為具有共同的感知精神活動過程,也會讚成相同事情的輕重緩急,因為具有共同的判斷精神活動過程。
而在另一方麵,在感知和判斷精神活動過程的兩個偏好上都不同的人,則是難以理解和難以把握的人——在每一有爭議的問題上,他們總是采取對立的立場。如果這些人僅僅是熟人,那麼,問題有爭議就無所謂,但是,如果這些人是同事、好朋友,或家庭成員,經常性的衝突則是一種折磨。
很多非建設性的衝突的出現,是因為兩種類型的人使用了不同的感知和判斷精神活動過程。當這些衝突的原因搞清楚後,事情就會變得不那麼令人煩惱,並且更容易得到處理。
若一項工作並不需要人們所具有的感知和判斷精神活動過程的自然組合,而是要求相反的精神活動過程的組合時,在人和其工作之間還會出現更具有破壞性的衝突。
下麵幾段描述了不同的個性,它們在理論上和實踐中得到了證實,這些個性來自上述四種感知和判斷精神活動過程的組合方式。
→感覺型加思考型的精神活動過程
具有ST精神活動過程(感覺型加思考型的精神活動過程)的人主要依賴感官來感知事物,依賴思考來作出判斷。所以,其主要興趣在事實,因為事實可以直接通過感官來獲得和證實:聽覺、視覺、觸覺,計算、估量、衡量。具有感覺型加思考型精神活動過程的人通過非個人的分析來就這些事實作出決定,因為他們相信思考,相信因果關係的有條理的邏輯推理,相信從前提到結論。
這樣,其人格類型就傾向於講究實際和事實,在如經濟、法律、外科、商業、會計、生產及涉及機器和物質等需對事實進行非個人分析的領域中,他們更容易獲得成功和滿足。
→感覺型加情感型的精神活動過程
具有SF精神活動過程(感覺型加情感型的精神活動過程)的人也是主要依賴感官來感知事物,但依賴情感來作出判斷。他們通過個人的熱情來作出決定,因為他們的情感會估量事物對自己和他人的重要性。
他們的主要興趣在與人有關的事實,而不是與事物有關的事實,所以,他們更多是具有社交能力和對人友好的人格類型。在如兒科、護士、教育(特別是小學教育)、社會工作、商品銷售,及需要笑容的服務工作等領域,其個人的熱情能夠更有效應用在工作環境中,他們也更容易獲得成功和滿足。
→直覺型加情感型的精神活動過程
具有NF精神活動過程(直覺型加情感型的精神活動過程)的人具有與感覺型加情感型精神活動過程的人同樣的個人熱情,因為,他們的相同點是都使用情感於判斷精神活動過程中7,但是,具有直覺型加情感型精神活動過程的人喜好通過直覺而不是通過感覺來感知事物,所以,其注意力不是集中在具體環境。相反,他們關注的是可能性,例如新項目(尚未出現但可能使之出現的事物),或新的真相(尚不為人所知但可能會被發現的事物)。這些新項目或新的真相是由無意識的過程所想象的,然後,作為一種觀點被直覺感知,並被感覺為一個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