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琅琊》即將問世(1 / 3)

大清早,尹柯達部落被奶白的霧籠罩掀起簾子,海一樣的白氣往帳子裏鑽,方少雲朝外麵看,天地都變成一樣的顏色。

氣溫就在這幾天飛快下降,北海的寒流跋山涉水才來到哈爾姆草原,很是囂張的肆虐了一番,部落裏一片雞飛狗跳,女人們把牛皮縫在一起綁在柱子上遮風擋雨。冬天要來了,方少雲坐在氈子上,用手掌拖著腦袋看著火盆裏快要熄滅的炭火發呆。

床榻上的人翻了個身,呼嚕聲震天作響,旭汗達睡得很香。他昨日才從漠北草原回來,帶了十幾顆魔種的頭顱換了錢後就到盤達摩大叔的小酒館通宵買醉。

作為草原上唯一沒有成家的獵魔人,旭汗達表示過的很瀟灑,沒有絮絮叨叨的碎碎念,也沒有怒目圓睜的嗬斥,草原男人大多怕老婆。所以每次看到盤達摩被老婆科倫貼追著打得時候,旭汗達就摸著方少雲的腦袋哈哈大笑。

每天傍晚坐在山坡上喝酒,遠遠的看部落裏一聲勝似一聲的嗬斥聲,女人們追著男人打罵,等太陽慢慢沉入西山,旭汗達就會笑一聲,仰脖灌下一大口烈酒。

方少雲並不是草原的孩子,準確來說是被遺棄的漢人:那年冬天是哈爾姆草原百年不遇的惡劣天氣,大雪封門,人騎在馬上都要沒過脖子。但獵魔人是不怕這種氣候的,在部落裏的人都躲在帳子裏圍著火爐煮新鮮宰殺的小羊羔時,旭汗達騎著白狼向漠北草原進發了。

沒有歡呼沒有掌聲也沒有保佑平安的哈達,對於草原人來說獵魔人隻是一份職業,和騎馬牧羊沒有什麼區別的吃飯家夥,就像牧民不放牧就會餓死,獵魔人不去獵殺魔種就沒錢吃飯。在一個魔種頭顱可以賣十五枚銀幣的大明朝,獵魔人既是少有的高收入職業,也是死亡率超高的高危職業。

可那次出征,旭汗達隻抱了個孩子回來了,征戰多年的白狼卻沒能回來,對於孩子的來曆旭汗達緘口不言。

方少雲是漢人在哈爾姆草原人盡皆知,所以他也就不能走出部落半步,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樣在草原上騎馬奔騰、肆意狂歡大笑,對於蒙元人來說,讓這個漢人小崽子活著已經是天大的恩賜了!

旭汗達是孤獨的,他也是孤獨的。

所以方少雲很喜歡坐在山坡上,看花、看草、看天空南方的雲。聽旭汗達說那裏是大明朝,漢人的聚集地。

那裏繁榮昌盛,社會高度文明,幾百年前一個偉大的帝王在那裏成長並擊潰了日暮西山的蒙元,把草原人永遠徹底趕出中原,並世代守護在魔種的棲息地。

旭汗達又翻了個身,這次是無論如何也睡不著了,他翻身坐在床上,空氣顯得悶熱。

灰狼警惕地站在山坡,兩隻耳朵豎起來聽四周的一草一動,它已經忘了這裏是它的家園,越來越重的壓迫快讓它支撐不住自己的身體。

這裏是草原,誰能撼動狼群的地位?誰也不能!

事實上還是有的,每當秋牧過後,牧民們總會成群結隊挽著強弓來獵殺這些草原清道夫,這個時候獵人和獵物的位置就要調換過來,狼群經常被追得四散奔逃。

可現在剛剛下過一場大雪,獵殺狼群的最好時機已經過去,牧民們還沒打點行囊前往下一個放牧點,偶有一兩個牧民經過也不會主動招惹狼群。

可到底是什麼讓狼群惴惴不安?灰狼跳到一塊大石頭上麵,這裏可算是草原的製高點了。

除了茫茫的霧氣什麼也沒有,那些奶白的霧氣看得見摸不著又阻礙視線,不止牧民們不喜歡連狼群也討厭。

背後就是尹柯達部落了,灰狼決定往前走走,也許可以嗅到什麼不一樣的氣味,循著氣味它就能找到那個東西。

這個時間群狼大多熟睡,狼是獨居動物,可每在緊要關頭又會聚集在一起,灰狼屬於狼群中的哨兵狼。它對自己非常信任,否則也不會在近幾年的獵殺遊戲存活下來,它匍匐在地,四隻爪子插進泥土裏慢慢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