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一次洗的衣服
我皮笑肉不笑地說“嗬!在廚房”我愣了,他怎麼……怎麼一點事都沒有啊?
“那你拿過來一起吃吧”
我依然是發呆的樣子,“哦,好”轉身去廚房,把早餐端了過來,放在桌子上,坐下,若有所思的吃著。
他突然看著我問“對了,我本來想這兩天和朋友去登山咧,你看看,我這個防滑鞋怎麼樣?”
我隨便應付了一句“挺好的啊!”防滑鞋,恩什麼!什麼!防滑鞋,我有點暈,他穿了防滑鞋?剛才?他知道嗎?我愣了,他早就準備好了?不會吧!
防滑鞋事件,以失敗告終……
吃完早餐後,他走到沙發前“喂,管家婆婆,過來一下!”什麼?婆婆?我是管家!哪來的婆婆?我有那麼老嗎!氣死我了。
我氣呼呼的走到他麵前“臭小子,你說什麼呢你!我才不是什麼官家婆婆,在這你得叫我汐管家!懂嗎?”我衝他吼道。
“好,汐管家,這是協約,簽字吧!”把一個本本放到我麵前,什麼東西,協約?
我拿過來翻開看,看完沒把我的肺氣炸了,汐菱給大家解釋一下哦,大體內容如下:甲方:風羽翌辰,乙方:上官汐菱1.乙方在除了睡覺、吃飯等時間之外,其他時間都必須陪在甲方身邊,聽候差遣。
2.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的要求,不得反抗,不得頂嘴。
3.乙方不能擅自做事以免損害甲方利益。
期限:一個月,違反者多打工一個月。
什麼?什麼?雖然這隻是短短的三條,但已經超出了我做人的底線,這是什麼狗P協約啊,這是喪權辱我的協約啊!你叫我幹什麼我就幹什麼,那你叫我殺人放火我也得幹啊!
我把那個叫什麼協約的東東摔倒桌子上“不可能,這可協約也太離譜了吧!”我瞪著他。
他無所謂的坐到沙發上“這些條約要做到也不難,如果你抱著會違反的心態的話,那就不要簽”這分明是激將法。
我拿起筆“簽就簽,不就一個月嗎,我忍你!”說完就在協約上簽了四個神采飛揚的大字:上官汐菱,嗬,知道我為啥簽嗎!因為我的真實身份是葉菱惜雨啊,他要告我也告不到。
他把協約收起來“做好自己的義務就好”嘴角慢慢翹起,向自己的房間走去。
一天下去連個襲擊他的機會都沒有,到了晚上,也不知道這小子哪根筋搭錯了,非讓我陪在他身邊聽候差遣,他在燈下批該文件,我在旁邊站著。
嗚困死我了,上眼皮好像放了一塊石頭一樣,老是往下垂,我還打了好多嗬欠呢!
他抬起頭看了看我“去泡兩杯咖啡吧,你也醒醒神兒”什麼?咖啡?好,機會來了!
我馬上有了精神,但還是打了一個嗬欠“好”便下樓去泡咖啡了。
加點什麼好呢!左挑右選,食鹽好了,誰叫糖和鹽是孿生的咧,長得那麼像,味道不一樣罷了,多加點,嗬!一會兒,他會怎麼樣呢?這次,一定要眼睜睜的看著他喝下去。我是相當期待啊,給自己泡一杯,醒醒神兒。
端著兩杯熱騰騰的咖啡走到他麵前,放在桌子上“加糖了沒?”他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