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女人如衣服,丟了也就丟了,可是,一件自己喜歡的衣服。又怎麼舍得丟?我覺得無論男人、女人,都是衣服!
我們看上這件衣服,試穿一下。感覺不錯,漸漸的愛上了這件,它為我們禦寒,給我們供暖。
我們可以放棄鍋碗瓢盆,但是你見過幾個赤身裸體的出門的?越是有錢人,可能越是光鮮亮麗。那些衣服,咱們窮人買不起,也穿不起。
我們自己的衣服,是需要自己拿真情實感去換的,衣服也有感覺,我們需要經常清洗,噴噴香水。
也許你會說,一件衣服,髒了,再換一件。那麼你所謂的衣服,也就隻是衣服,隻是一塊遮羞布。它隻是你虛榮心的產物,不再是衣服。
嚴格意義上的衣服是可以穿一輩子的,俗話說,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如果足夠愛惜,穿個30年,50年又如何?
我們不可能一天換一件,那樣的人太過輕浮。會遭人鄙視。
有時候,我們的衣服會起皺,會縮水。這就需要我們自己努力,把它恢複原妝。有誌者事竟成。隻要肯放下身段,什麼衣服,咱恢複不好?
我曾經也喜歡一件衣服,它並不美,但是它很溫暖。我喜歡穿著它,到處炫耀。就算別人不屑一顧,我依舊高興。不是最貴,最好看的衣服才適合我們,我們需要的是最實際,最真的衣服。
一件衣服,可以幾個人搶,也可能無人問津。無論這件衣服如何,可是它始終是衣服。我們最重要的是情,而不是外在,這件衣服,早晚會褪色,發黃,難道,那一天,我們就不要了嗎?
我自知不是個好人,當初那件衣服給我太多的安慰,鼓勵。可是我沒有給它足夠的關心。足夠的快樂。
當這件衣服回到貨架,供人選擇時,我才追悔莫及。真是的,擁有時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知道,但是,為時已晚。可是隻要它還在那,我們就可以去爭取。就算屬於別人,我們也可以搶。這時候,尊嚴、羞恥,都他媽見鬼去吧!
沒有經曆過的人不會知道,那種失去後的感覺。就如同上萬隻螞蟻在那撕咬。讓人痛苦,讓人疲憊。讓人無所適從。
當一件衣服給了你,你們需要感情來維係,沒有了感情。衣服就是衣服,你就是你。不是衣服架。
真愛無價,真愛永恒。真的愛到深處,就不可能放下。很多人失去後,都走出來了,在我看來,他們所謂的愛,都是狗屁。情根深種,又豈是一日之功?
我為我那件衣服癡狂,著迷。不在乎她的款式,不在乎她的價值。隻是那種感覺,是我一生不願丟失的。
當然,衣服不一定非要說是愛人,也可以是家人。但是當提及家人時,這件衣服,太厚,太重。我們丟不起,也無法選擇。
我們隻能愛這件,好好的報答這件衣服。切莫等到子欲養而親不待。
人活一世,真的不容易。看好自己的衣服,不要等赤身裸體時,才珍惜那份曾經擁有,又失去了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