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先講形式邏輯,再說辯證法(2 / 2)

三、沒有學好“走”,就學跑

人的思維是由低向高的。不考慮形式邏輯這個“初等數學”一步邁到“高等數學”去,就要鬧笑話出亂子。“文革”中期,中小學複課,搞教學改革。那時負責教育改革的領導說“‘辯證法’是毛澤東思想的靈魂,它是有階級性的,隻有沒有文化的工人階級和貧下中農才能學得最好、貧下中農子弟們也能理解。正數的對立麵就是負數,我們要正數、負數一起教,要破除辯證法的神秘,做前人沒有做過的事情”。於是,一年級小學生就學正一加負一等於零。這樣“教改”的結果是使得這批學生直到小學畢了業還不會做加減法,而且思想混亂,邏輯混亂。實際上,當時我所在農村的許多中學生因為教學內容變來變去,受的教育不係統,再加上眼界狹隘,連形式邏輯推論因果律都建立不起來,常犯“因為餓了,所以我掃地”的邏輯錯誤。中學生的思維水平如此,小學生就學辯證法能不鬧笑話!

從中國認識論史來看,古代形式邏輯雖有萌芽,但遠沒有成為係統的認識世界的工具,人們也很少用它來推演學理,而帶有辯證色彩的相對主義卻很發達。孔子的“正名”、墨子的“三表法”、苟子的“凡議必將立隆正然後可也”。雖然都有確立“概念”、探討“推論”之意,但其目的在於從中引申出他們各自的政治主張或倫理主張,並非研究思維的一般規律,而且在討論問題時也還沒有脫離具象,缺少抽象能力,有些學者把這些說成是形式邏輯是不準確的。我們把這些與占希臘的亞裏士多德對邏輯的論述一比較就可以看出來。先秦的名家雖有建立概念的傾向,但這種學問不被忽視邏輯思維的國人所重視,久而失傳。後世學者思考和推演問題,也很少援據這些。而《老子》中的“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莊子》中的“物無非彼,物無非是。自彼則不見,自知則知之,故日:己彼出於是,是亦因彼”乃至“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這些從動態角度對“對立雙方”對立轉化說得多麼生動、老到(難怪馬克思說中國的占代文明是“早熟的小孩”)。另外,這種動態的、帶有辯證色彩的思維方式與原始思維有密切的關係。法國學者列維一布留爾在其名著《原始思維》中講到原始思維的特征就是離不開具象,缺少抽象能力。例如中國古人體驗福禍相依的辯證觀念就得靠塞翁失馬這樣的生動形象的寓言。對立麵的轉換,這些看來似乎是辯證法的思想,實際上它是帶著原始思維中的互滲律的胎記。這種動態的思維和缺少確定性的答案的思考方式,在中國文明傳承上刻下深刻的痕跡,中國文化的非規範性或說容易失範也與此有關。老莊哲學是古代許多文人安身立命基礎之一,老莊的這種“辯證”的思維方式也隨之深入中國文人頭腦,不僅文人,而且全社會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影響,就連例運的阿Q的“精神勝利法”也頗有不少這類“辯證法”因素呢!

從上個世紀初的“五四運動”迎來了“科學”以後,“科學”便處於獨尊的地位,雖然不必把科學當作衡量一切的尺子,但科學精神還是要弘揚的。要弘揚科學精神,就要尊重思維規律。科學的思維的起點應該是講求規範,注重事物的規定性、確定性,這就像“初等數學”;然後才能進一步研究事物的發展變化及複雜性,也就是進入注重變數的“高等數學”。不要沒有學好“走”,就先學“跑”,這樣沒有不跌跤子的。因此,我希望分析問題時“先講形式邏輯,再說辯證法”。特別是對於那些缺少思維邏輯訓練的人們。說老實話,日常生活中,“初等數學”基本上夠用了,難道算計些“柴米油鹽”還要什麼“高等數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