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武士精神的必要性(1 / 2)

當天晚上,人們點了五六個大火堆用來驅趕野獸的,這時候處於盛夏,夜間很暖和,一直到晚上8點還有人在河中淺水處嬉戲,何明和巧妹也是他們中的一個,不過,何明是想洗澡,巧妹是貪玩。到了晚上10點,人們陸續睡去,看著眾人沉沉的睡去,何明自己卻不敢睡,萬一金戈趁人不備夜間來個“兵襲大帳”,自己豈不是死得很冤.曹操有典韋這樣的勇士才可能從張繡的伏擊中逃生,而自己手下的那些菜兵實在不堪一用。

何明的擔心並非沒有道理,金部落整個晚上至少都有五個方陣兵在巡邏,仔細的看,發現他們很有章法。靠著河邊拐彎處布營,其他2個側麵和一個角按照2,2,1,的人手分配。有這樣的軍事素養,要不就是這個部落長期處於戰爭狀態,要不就是金部落有個兵營(兵營並非隻是讓軍隊休息的營地,還應該包括各種地形的訓練場地,是個集修整,訓練為一體的軍事基地,後文將詳細講述)。

書中帶言,何明的警覺不光救了木部落人,也救了其他三個部落,金戈的確想來個突然襲擊,因為他可以確信隻要自己的人悄悄的發動,完全可以不聲不響的解決掉那幾個哈欠連天的守衛(除金部落外,每個部落都有兩三個守衛),其餘的人自己可以在把他們殺死在睡夢中。.隻要沒有漏網的,說不定可以一舉消滅一兩個部落,最差也可來個死無對證。但金戈發現何明一直盯著自己的人,恐怕自己隻要一動,這家夥很可能馬上報警,自己這這次隻帶了10個老兵,(其他的都是些新兵)而敵人卻有上百人(木部落有60多人,其他部落有30多人),正麵交鋒自己討不到好,畢竟“蟻多咬死象”,到時自己帶人落荒而逃,那就賭虧了,看來要先解決這“傻b”。

於是,金戈徑直向何明走來,對於自己的身手金戈有十成的把握,長期的劍術訓練,再加上對各個部落武術高手的挑戰觀摩(後文會繼續講),幹掉一個不會武功的菜鳥,(他沒有看到何明的匕首,沒有兵器,在這個時代會被認為不會武術)要是還沒有信心那自己也是白活了。看到他走過來,何明立即警覺起來,但看到金戈笑著來問好,也不好先發難,畢竟伸手不打笑麵人。隻聽金戈說:“木首領,好,。。。交易”。一句話,狼子野心就暴露了,沒有翻譯,怎麼聊天。看見沒有人注意,何明突然猛地撲向站在3米開外的金戈,這一動作令金戈大吃一驚。首先,自己本來是想偷襲對方,沒有想到對方竟然先發製人;其次,從對方的跳躍速度來看,應該練習過武術,至少進行過專門的跳躍訓練。好在金戈拔劍速度也快,在何明撲上來時,銅劍已經出鞘,隻是金戈還沒有來得及把劍伸直。但金戈畢竟是劍術大家,在格鬥中的應變能力非同一般,隻見他一翻腕,把劍打橫,以劍刃對著何明,同時雙腳向後滑,全身向前傾,頭盡量低下,握著銅劍的手向上抬,從遠處看,兩個人就要在空中對撞,隻不過何明有速度,而金戈站在原地仿佛要摔倒的樣子。這一招是金戈看到其它部落高手用過,不過那人是用刀,自然很容易使出(刀隻有一邊刃),金戈今天大費周章的把刀術改成劍術,,其實這是一個險招,劍是兩邊都有刃的兵器,如果自己一步使慢,那就是同歸於盡下場,也實在是何明逼的金戈這麼做,因為金戈知道一旦自己被何明撲倒,那就徹底喪失了優勢,貼肉的搏鬥,自己的劍術沒有任何發揮的餘地。

不過這樣一來苦了何明,本來料想自己這麼近的距離突然發難,憑著自己的速度,滿以為百分之百能得手,所以沒有使用匕首(何明不想在這裏殺他,原因前文講過),那知對方如此的敏捷,勇敢。隻用一險招化解了何明的先機,更重要的是這招還蘊藏了極危險的攻勢。何明隻覺得眼前一道金色的光芒向自己的頭上襲來。事情總有兩個麵,何明如果手中有匕首此時向下戳可以把金戈的頭劈成兩半,但兩手空空也意味著它們可以用來保命。隻見何明伸出兩掌夾住銅劍讓銅劍始終保持在眼前大概兩寸左右,何明這同樣是險招,如果對手力量很大或者劍身很滑,等待他的將是腦漿飛濺的下場,好在這兩個前提都不存在,這倒不是金戈力氣小,而是此時的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後頸背,根本不好用力,另外這時的劍都有一厘米厚,劍身更是不平,這兩個因素才使何明的險招成功。

兩人就在這把劍上用上勁,最終還是金戈先放棄,這不是他意誌不堅決,而是反手放到背上實在沒法用力,強行的話,自己的手臂必然要先折斷,這對一個劍手來講,無疑是要了他的命。所以金戈很明智的放了手。何明奪著劍向地上撲來,本來何明對這種臥倒很有經驗,但由於手中夾著一把劍無形中增加了臥倒的難度,於是臨時用肘關節觸地,腹肌收縮,用頭頂地,轉了360度,才站起身來,雖然躲過青銅劍,但兩肘被石塊擦得鮮血淋漓,頭上背上也是火辣辣的疼痛,但何明借著火光看金戈,內心便象吃了“冰淇淋”似的爽。金戈遠比何明慘的多。由於時間太過緊迫,金戈不敢彎曲膝蓋,完全是直挺挺的倒下,結果強大的動量形成巨大的衝力,碰巧在他嘴的位置有塊凸起的尖石,一顆門牙經不起這種打擊,像易拉罐的拉手一樣,“喀鵬”一聲斷裂,鮮血迸射而出,幸好金戈鼻子較扁,否則這一下非把鼻梁撞斷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