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收取保險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用來對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傷殘、死亡和失業而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機會的成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種保險。
●商業保險
所謂商業保險,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運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商業保險關係是由當事人自願締結的合同關係,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區別如下:
●性質不同
社會保險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具有經營性,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
●法律基礎不同
社會保險由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來規範,商業保險則由經濟法、商業保險法及其配套法規來規範。
●管理體製不同
社會保險由政府職能部門管理;商業保險由企業性質的保險公司經營管理。
●建立基礎不同
社會保險建立在勞動關係基礎上,隻要形成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必須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商業保險自願投保,以合同契約形式確立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對象不同
參加社會保險的對象是勞動者,其範圍由法律規定,受資格條件的限製;商業保險的對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製,隻要自願投保並願意履行合同條款即可。
●保障範圍不同
社會保險解決絕大多數勞動者的生活保障;商業保險隻解決一部分投保人的問題。
●資金來源不同
社會保險的資金由國家、企業、個人三方麵分擔;商業保險的資金隻有投保人保費的單一來源。
●時間性不同
社會保險是穩定的、連續性的;商業保險是一次性、短期的。
●待遇計發不同
社會保險的待遇給付原則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保險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並隨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每年調整;商業保險則按“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則確定理賠標準。
根據保險標的不同,保險又可以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種。
●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某類財產及相關利益作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在保險期間,保險人承擔保險標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遭到損失的經濟賠償責任。財產保險有著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財產保險分為:損失保險、保證保險、財產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狹義的財產保險通常包括家庭財產保險、運輸工具保險、運輸貨物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等,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都是以無形的利益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品種。
●人身保險
人身保險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當被保險人發生死亡、傷殘、疾病、年老等事故或保險期滿時給付保險金的保險。人身保險主要包括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和人壽保險三種。
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為人的生命或身體。當人的生命作為保險標的時,保險以生存和死亡兩種狀態存在。在定期保險中,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死亡,根據保險合同有關條款,保險人給付保險金;在生存保險中,如果被保險人生存至某一約定時點,則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當人的身體用為保險標的時,它是以人的健康和生理能力、勞動能力等狀態存在。在健康保險中,如果被保險人的身體遭受疾病或意外傷害而導致損失,根據保險合同,保險人給付保險金。
精明女性在為自己和家人購買保險時,要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保險品種。例如,從農村出來的公公婆婆,他們沒有任何保險,這時就應該選擇大病類的商業保險。像有些家庭的財產比較豐厚,覺得沒有安全感,就可以選擇財產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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