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把狡猾看作是一種邪惡的聰明。一個狡猾的人和一個聰明的人當然有著顯著的不同,不管是從能力方麵來說,還是從誠實方麵來看,都有極大的差別。有的人雖然會搗鬼,善於記牌,卻玩得不好;有的人雖然很會呼朋引類,長於鑽營,但在別的方麵卻一無所能。對人的了解是一回事,對事的了解又是另一回事;所以,許多人雖然善於察言觀色,懂得怎樣逢迎人意,但當他實際做起事來的時候,卻並不怎麼能幹,這是由於他們讀書不通,又過於重視對人的研究的緣故。這種人詭計多端,可與之共謀,不可與之共事。他們的手段隻能用於熟人身上。有句古話說:“把他們送到生人的麵前,共謀共事都可測其愚智。”這句話對這類人來說是不太適用的。狡猾的人像個雜貨攤,他們到底有多少貨色,我們不妨細加檢查便知。
有很多聰明人,表麵上雖然爽朗,肚子裏卻藏著許多秘密,因此狡猾的人,有的就效法耶穌教會的教士,一邊跟人談話,一邊觀顏察色;他們也像耶穌教會的信徒般,假正經地低頭偷偷地窺探別人。
另一種狡猾是,當你急於完成一件事情,而要與人洽商時,你先得與對方談些題外話,以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以便他不會一味地反對你的提議。一位做秘書工作的,每當他拿了許多帳單要請伊莉莎白女王簽字時,總是先跟女王談些國家大事,這樣一來,女王對這些帳單就很不在乎了,並爽快地予以簽字。當對方在極端忙碌時,對你所提的事他無暇細加考慮,這時如果你向他提出某種要求,也能同樣地收到認可的效果。一個人如果想對某種事情加以阻撓,又怕別人會巧妙而有效地去進行時,那麼最好的辦法是表麵上假裝希望這件事進行順利,而在暗中設法加以阻撓或破壞。
當一個人在說話時,如果突然中斷話頭,像是有話要講,卻強自抑製不說,這樣常會使聽者發生更濃厚的興趣,而希望他能繼續多講一些。
讓別人問起你某事,然後當即回答他,要比你自動把那件事告訴他,得到更大的效力;所以遇有這種情況,你不妨麵容呈露與平日不同的神色,使對方禁不住要追根究底你究竟為什麼會有這種麵色,這樣你便得到了一個很好的申訴機會。為人臣的尼希米亞斯就曾故意這麼說:“在王的麵前,我以前又何曾有過這種臉色!”而後,他便開始申訴他想說的話。
不愉快而難以啟齒的事情,最好找一個沒有份量的人先把事情說出去,然後把重要的話留著等人問起再說。納西沙斯向克勞底斯說起他的妻子梅莎琳娜與西利斯私通並結婚的這件事時,他述說的方式就是這樣。
一個人說起某件事不願以自己的名義負責,而借用別人來掩飾,這也是一種狡猾;他的方法是用這類話來搪塞:“一般人都這麼說……”或“外人傳說……”。
我認識一個人,他寫信的時候總是將重要的事寫在“再啟”或“又及”的部分,似乎這是附帶提及的,隻是無所謂的小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