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要有理有據的反駁楊漣(2 / 2)

楊漣攻擊魏忠賢的第一條大罪便是:祖宗之製,以票擬托重閣臣,責無他委。自忠賢擅權,旨意多出傳奉,徑自內批,壞祖宗二百年來之政體。而馮銓反駁的理由則是,如果要說太監批紅和口頭傳達聖旨,是壞祖宗二百年來之政體,是犯罪,那麼,由司禮監批紅和中宮傳旨這個祖製便是有問題的,魏忠賢隻是做為祖製的執行之人,何罪之有?

楊漣說當年劉一景、周嘉謨二人同為顧名大臣,但魏忠賢卻為了剪除異己,將這二人趕出朝廷。對此,馮銓更是一針見血指出,這兩年事情根本和魏忠賢無關,劉一景是主動辭職,周嘉謨之事雖然牽扯到魏忠賢,但責任也不在魏忠賢身上。他說,那時的魏忠賢,僅僅是一個秉筆太監,還沒有到東廠任職,其地位和權力,比劉一景、周嘉謨低得多。因此魏即使想“剪己之忌”,哪怕是剪除身邊的一個太監,恐怕也力不從心,遑論要剪除兩個顧命大臣?因此把劉一景、周嘉謨的辭職和退休列為魏忠賢的大罪,既沒有根據,也沒有道理。

楊漣彈劾魏忠賢的第三大罪則是說魏將孫慎行、鄒元標等人逼走。馮銓在文章中則揭開事實,他認為禮部尚書孫慎行於天啟二年托病辭職,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個原因是,他控告方從哲謀殺光宗,被皇上駁回,臉麵無存,自知難以立足朝廷。而且孫慎行自天啟元年還朝後,便繼續拿“紅丸案”說事,意欲一舉將方從哲置於死地。然他的奏疏中既沒有提供方從哲犯罪的證據,也沒有說明方從哲犯罪的動機,卻一口咬定光宗是方從哲謀殺的。並且,他要皇帝不要聽別人的意見,不要去調查取證,直接殺掉方從哲了事,並殺李可灼滅口。顯然,在這件事情上,他完全是道聽途說,而當今天子不采信於他,所以他隻能辭職。

第二個原因則是天啟二年,正值換屆廷推,東林黨人推舉孫慎行為內閣候選人,但沒有得到天啟錄用,孫慎行最終落選。用不用他,決定權在皇上那裏,根本不在魏忠賢。而楊漣憑什麼據此認為魏忠賢在皇上那裏說了壞話,就算魏在皇上那說了孫慎行的什麼壞話,你楊漣又從何得知?

至於左都禦史鄒元標的辭職,一是因為鄒元標受到給事中硃童蒙、郭允厚、郭興治等人的排擠。二是他與馮從吾建首善書院犯了朝廷大忌,禍由自取也,完全不能視為受到魏忠賢的迫害。

一條條的看完馮銓的文章後,袁大海對馮銓當真是刮目相看了,至少,在馮銓寫的這份文稿中,他完全看不出任何魏忠賢的不是,而滿紙皆證據十足的指明一點,那就是楊漣在胡說八道!

“伯衡這文大好,我這就讓人加印,即刻散發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