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表姐,你是不是看錯了?顧惜惜是我朋友,她和我一樣都是今天才認識易楓的,怎麼可能……”林宛如努力回想今天中午的情形,頓時發現有一些細節被自己忽略了,比如易楓剛剛進包廂門時,看到她和顧惜惜後臉上露出的詫異神色,還有後來他背著她開車接走顧惜惜的行徑。
江琳俐在聽到表妹的話後,眼中卻閃過一道精光,“小如,這顧惜惜是哪家的千金,我怎麼沒聽你說過。”
林宛如冷笑說:“哪家千金?顧惜惜就是一個單親家庭出來的小市民,家裏開著一間花店,母女倆相依為命,你以為有多了不起。”轉而又說:“表姐,你想想以易楓的地位,會娶顧惜惜那樣的人嗎?是不是你看錯人了?”
“不可能!不瞞你說,易楓我早兩年就認識了,別人我會認錯,他我怎麼會認錯?何況我還是他姑姑店裏的常客,就算我能認錯,他姑也不可能認錯自己的親侄子吧?”江琳俐說,“我看你是被蒙在鼓裏了。話說回來,你怎麼會認識一個平民單親女?”
“她是我曾經在雜誌社的同事,覺得還算談得來就走到一起了。可我真沒想到,今天會被她顧惜惜倒打了一耙,這個賤蹄子,表麵上看起來單純得緊,沒想到竟然會背地裏和我玩陰的!”林宛如氣死了。如果說白天看到的那一幕隻是讓她疑惑的話,那麼江琳俐的話她就沒有理由懷疑了。
她匆匆掛掉電話,坐在床頭想了又想,終於還是氣不過,不顧現在時間正指著晚上十一點二十分,拿出手機翻開最近拔打的號碼,點了顧惜惜的名字,拔了出去。
顧惜惜躺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趴在枕頭上用手機看小說,可找了半天,沒有找到一本能看得下去的,就連自己一直在追的連載文也看不進去,沒法子隻好放棄,把手機甩到一邊,爬起來打開電腦,想在自己博客上寫點心情。
電腦桌麵一出現,入眼的便是身著檢察官服,胸前徽章鋥亮的易楓。易楓不是公眾人物,很少在媒體上露臉,為人也極低調,基本上沒有照片外流。就為了得到他這小小一張照片,她和莫冠塵扮成小狗仔,扛著高清專業相機,從城南跟蹤他到城北,再從城北跟蹤到城西,又從城西跟蹤到郊區,終於是趁他在辦案的時候偷拍下來的,當時還險些被他發現,實在是又驚險又刺激。
當時她和莫冠塵趴在一座爛尾樓上,當她按下快門的瞬間,視線猛然和易楓在鏡頭裏撞上了。那一瞬間,他的眸光變得極為銳利,渾身上下散發出令人壓力山大的王霸之氣,仿佛一隻即將向她撲來的雄獅,優雅而充滿危險意味。她的小心肝被嚇了一大跳,連人帶相機摔倒在爛尾樓的走欄裏。為了保護相機裏的相片,她犧牲了自己的一條腿,在病床上躺了三四天才下來。
那次到最後,要不是莫冠塵拿著另一部相機主動出麵引開七八名司法警察和易大檢察官的視力,她還不一定保得下這張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