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太和新製續(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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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485年,北魏帝國大臣李安世上書朝廷:“每次遇到災荒,老百姓就四處逃散,他們的田地大多被豪強貴族們所霸占、掠奪。朝廷應該使土地平均化,使耕者有其田。另外,對於田產糾紛,應限定裁決日期,對於難以明斷又拖的太久的田產,一律歸現在使用人所有,以杜絕讒佞欺詐。”皇帝讚賞李安世的奏章,於是開始討論均田方案,並於同年10月,派遣政府官員,深入各州郡,開始會同當地州長、郡守推行“均田政策”。帝國頒布的“均田令”大意如下:

帝國15歲以上男子,每人配給沒有種樹的農田40畝(露田),女子每人20畝,一頭牛可以再得到30畝露田,但以4頭牛為限。如果是隔一年才能耕種一次的貧瘠土地,則增加一倍配給;如果是隔兩年才能耕種一次的貧瘠土地,則增加兩倍配給。老百姓到了年齡就配給土地,年紀衰老或死亡,則政府收回土地。對於奴婢和耕牛,則根據數量多少決定還田還是受田。第一次受田的農戶,男子每20畝,允許種桑樹50棵,這種“桑田”可以世代經營,不必交還政府。糧食有盈餘的農戶,可以自由出售餘糧。對於地方官員,在官府附近,按照等級,配給一份公田,地方官離職時移交下一任官員,如果私下出售田地,依法定罪。

中國曆朝曆代,“土地兼並”問題一直就困擾著曆屆政府,這裏麵確實有天災人禍的原因,但很大程度上還是人為因素占主導,土地在一開始分配時就會出現不公平,有權利勢力的人自然會拿到優良土地,一般老百姓則沒這個福分了。當國家遭遇戰爭****之後,人口大麵積減少,人均可耕地增加之時,上述土地分配不公的矛盾就被“充裕的土地”掩蓋了,隻要政府不太過“利令智昏”,隻要分給人民土地,則養家糊口奔小康則完全沒有問題,我們所看到的曆史上的“盛世”就出現了;但隨著人口增加,人均可耕地的減少,上述矛盾就不斷尖銳起來,加之人們對財富無窮盡的渴望,土地兼並日趨嚴重,許多農民就變成“無地遊民”,暴亂起義就不可避免的發生了,暴亂一旦發生,原來有土地的農民也會由於戰爭不能從事生產而被動成為“流民”,於是戰爭越來越大,國家混亂,人口又一次大麵積減少。之後,隨著戰亂逐漸平息,國家統一,再重複上麵的循環。

看我國記入史冊的“文景之治”、“貞觀之治”、“康乾盛世”等等,無一不在大的****之後,人民大麵積減少,社會矛盾因此減輕,人民渴望和平,同時人均生產資料相對富足的大背景下產生的。

我們並不否定這些盛世當朝皇帝的“英明神武”,但不能否定的是外部環境也給了他們施展抱負的條件。如果腦洞大開,假設唐朝和隋朝的時間順序顛倒一下,我們的隋煬帝沒準也能變成隋太宗,而唐太宗沒準也變成了唐煬帝了。時勢造英雄真是一點不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