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這也是傳統明星和網紅們最大的差別之一,對觀眾們來說,明星是高高在上的足以膜拜的偶像,而網紅,則是他們身邊的人,甚至是可以被他們隨意調笑、隨意接近的人。
從健身房出來,吳良就接到了和路雪的電話。
“你在哪裏。”和路雪的語氣很不好,好像吳良欠了她幾百萬似的,悶悶的問到:“我來找你。”
“你找我幹嘛?”吳良好奇的問到。
“簽合同。”和路雪語氣冷淡的說到:“我這次參加歌王,至少要先準備三首歌,我先跟你把買歌的合同簽了。”
“不用!”吳良難得好爽一次的說道:“我還信不過你嗎,你直接把錢打過來就行了,歌我稍後給你發過去。”
“……”
如果和路雪這時候能從電話線裏鑽出來,吳良估計已經橫屍街頭了。
“還有一件事。”她明顯在壓抑著心頭的怒火,問到:“上次你說要送我的那首歌,還算數嗎?”
“什麼,什麼歌?”吳良大驚失色,不會吧,自己什麼時候昏了頭,把歌拿來送人了?
這尼瑪都是價值幾十萬的精品好嗎?
和路雪聽出了他語氣中的驚悚,不由自主地感到心裏像是有一股氣被發泄了出來,快意地說道:“你忘了,上次在醫院旁邊的小湖邊,你說要把那首《大魚》送給我。”
“醫院……小湖邊……”吳良記起來了,臉色霎時間變得一片雪白。
這尼瑪虧大了,這首歌起碼值二十萬啊!
二十萬就這麼隨隨便便的送了人,他感覺到自己瞬間心痛到都無法呼吸了。
可是男子漢大豆腐,一口唾沫一個坑,說出去的話怎麼能收回呢?
他強忍著內心的悲痛,用死了親人一樣的口氣對和路雪說道:“你先把錢給我打過來了,那首歌我到時候一起給你發過去……”
和路雪這時卻心情好了起來,調皮的說道:“不要,你先把歌發過來,我看好不好聽,不好聽的話,我可是要換歌的!”
吳良大怒,指天罵地的大叫道:“我寫的歌,怎麼會不好聽呢?你這樣做,明顯是沒有誠意啊!”
和路雪傲嬌地哼了一聲,說道:“那剛才誰說信得過我,不用簽合同的?”
“簽,馬上就簽!”吳良咬牙切齒地說道:“我在家裏等你,你馬上就過來。”
“行。”和路雪頓時笑嘻嘻的說道:“你把地址發給我,我馬上就過去。”
“哼!”吳良氣呼呼地掛斷了電話,心裏暗自腹誹到:這個小娘皮,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現在可是你來求我寫歌,還給我甩臉了?
等會兒見到你,非要抓起來狠狠地打一頓屁股不可!
正在氣呼呼地想著等會兒怎麼“折磨”那個小娘皮呢,沒想到這時電話突然響了一聲,提示有短信發送。
吳良拿起手機隨意看了一眼,哪知這一看,頓時如遭雷擊,整個人渾身都僵硬了。
短信來自於一個他已經好久沒聯係過的號碼,上麵的主人名字,是歐陽宓。
短信的內容隻有一句話:
諸位親愛的朋友,我先走了。
巨大的悲傷瞬間彌漫了吳良的身心,看著這句好像是開玩笑一樣的話語,他卻怎麼也笑不出來。
他知道,這條短信一定不是歐陽宓親自發的,因為他上次看到她的時候,她已經連話都說不完整了。
可他也知道,這句話一定是歐陽宓本人的意思。
她就像是那隻沒有腳的小鳥,一輩子自由自在的飛翔在風中,但是當她落地的時候,她已經死了。
雖然吳良和歐陽宓接觸的時間並不多,但在內心裏,他卻把這個女人當成了自己的一位長輩,僅次於父母的尊重。
是她,在自己微末之時,給與機會,讓自己能夠有幸參加她的演唱會,出人頭地。
是她,不遺餘力的給自己介紹圈內的關係,如果沒有她,自己就不會認識和鈺,不會認識劉雲霄,也不會得到這麼多人的關注。
是她,在自己低穀時,沮喪時,發來關心,鼓勵自己,讓自己度過了一次又一次的難關。
但誰也沒想到,那個第一次見麵時還風風火火、神采奕奕的女人,就這樣永遠的離開了。
吳良忘不了自己最後一次見到她時,她那張蠟黃的臉。
盡管病痛已經將她折磨到不成人形,但她臉上,依然保持著那樂觀、純真的笑容。
他也忘不了,當自己在她耳邊輕輕的唱完那首《女人花》時,她對自己說的那句話。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兩行熱淚,悄然從吳良的眼角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