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仗義(1 / 2)

“俗語道得好,‘酒後露真情’;如果不是你心裏一直在想著殺姓徐的,喝醉了酒,就不會說那種話!”

“青天大老爺明鑒,想歸想,做歸做。譬如說,有那討飯的,走過小人的肉案子,每每望著架子上的豬肉流口水,也許他心裏在打算著偷一塊走,莫非小人就賴他是賊?”

“你這痞賴的東西!竟然敢頂撞大老爺?”

聽了這話端坐在堂上的湯斌沒有發火,反而是站立在一旁的刑房書辦聽不下去了,他實在按捺不住,厲聲嗬斥道。

湯斌輕輕地擺了擺手,製止了刑房書辦的嗬斥,反而是若有所思的在沉吟著。

張屠夫的這番話膽子很大,若是放在別個縣官的身上,一定痛斥他“奸刁利口”,說不定就先打一頓板子,治他個冒犯之罪!

然而湯斌聞言卻並不生氣,不但不生氣,還覺得他的話說得極有道理—一這個道理,湯斌最明白,他是口不離“程、朱”,躬自實踐,言行必符的人。

“程、朱”的心性之學,修養所重,就在心不起惡念。所謂“不欺暗室”,不是說暗室中雖無人得見,而仍能把握得住,不做壞事;是說心無作惡的念頭,雖在暗室,亦與明處無異。能有這樣的功夫,就是聖賢!

如何能期望於凡俗世人;自己不也常有鄙吝之念?隻是能夠自製自省而已。

於是他搖搖手阻止書辦,同時平靜地對張屠夫說道:“你倒也說得坦白,我此刻也不必問你心裏的事。

隻是如果光是這句話,也洗刷不了你的嫌疑。莫待我用刑,你自己說實話吧!”

“小人句句是實。”

張屠夫停了一下,仿佛是下了什麼決心一般,突然提高聲音說道.

“這徐斌死的時候,小人真的有不在場的證據!

小人因為這三天祈雨禁屠,不殺豬,這幾日都是睡在別處的,是有……”

不過說到後來,這個張屠夫的聲音越說越低,最後竟無緣無故停了下來。

湯斌聽到此處,就益發的顯得詫異了,按照常理,若是這個張屠夫有自己不在場的證人,為何不放聲講出,反而是顯得如此嚅嚅諾諾,好似有什麼難言之隱一般,這件事情透著蹊蹺。

“你的意思,是事發之時有人能夠證明你不在場?”湯斌問道。

“是!有證人。不過——”

“不要吞吞吐吐!”湯斌啪的拍了一下驚堂本。“說!”

“小人是睡在姘頭家。”張屠夫吞吞吐吐。

“小人的姘頭就是證人,隻是——”

他突然磕個頭。

“求青天大老爺不要問下去了。”

湯斌此時也已經反應過來了,他暗暗點頭,總算這個張屠夫還有點良心。

從這番話來判斷,他的姘頭必是良家婦女,不忍占了人家的身子,還叫她來出乖露醜,所以一開始的時候,張屠夫根本就不敢提及此事,後來眼見事態越來越嚴重,終於忍不住要講出來,不過最後念及對方的名節,還是不肯透露來曆。

作為一地的牧民之官,化俗成美,第一要養人的廉恥,他不肯說,自己如果還要繼續追問下去,反而抖露出一件醜事,不過,自己還是要想辦法試他一試,看看此人的心境到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