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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我是“閃電手”

我叫馬陣,“閃電手”是我的外號。我雖然是名小學生,可是卻不像大多數小學生那樣,除了自己的老爸老媽和親戚家人,就隻有學校裏甚至是班級裏的同學和老師才認識自己,知道自己。認識我知道我的人很多,因為我的外號很有名氣。如果你在我們這座城市中那些喜歡打籃球,喜歡看籃球的小學生裏問一問,他們保證都知道“閃電手”。看到這裏,你也許會想:這家夥不是在吹牛皮吧?一個小學生打籃球,也頂多是自娛自樂、胡亂玩玩,還敢自封什麼“閃電手”?嘿嘿,你要是不相信,我也沒有辦法。我在這裏還要特別聲明一下,這個外號是別人送給我的,而且還是個“老外”送給我的,可不是我自封的。說實話,有時候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竟然成為了一名籃球隊員,成為了“閃電手”!

向喬丹發誓,我絕不是一個自以為是,喜歡自吹自擂的男生。我也從來沒有想過,要把自己打籃球的故事講給大家聽,更沒想過要把那些故事變成一本書。今天,我能在這裏認識大家,向大家介紹我自己,都是因為我認識了作家劉東叔叔。是他把我打籃球的故事寫了出來。嘿嘿,那些故事我先看過了,真的很有意思很精彩。奇怪的是,當這些故事活生生地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時候,當我把這些故事親口講給劉東叔叔聽的時候,我並沒有這麼棒的感覺。我把這種奇怪的感覺告訴了劉東叔叔,他對我說:其實我們許多人都活得很棒很精彩,可是自己並沒有意識到。人有些時候會是這樣的:看別人很清楚,看自己反而像隔著一層沾了水汽的玻璃。而這時候作家就像是一塊大抹布,可以幫著大家把玻璃上的水汽擦幹淨,讓大家去發現和感受平凡生活中的那些看似平凡的精彩!嗬嗬,作家像一塊大抹布,這種比喻大概也隻有作家才能想得出來!

我打籃球的故事,劉東叔叔已經寫好了,我就不多說了。在這裏,我想講一講我跟劉東叔叔的故事。我覺得,你們一定也會感興趣:一個打籃球的小男孩,和一個作家,我們是怎麼認識的,又是怎麼成為朋友的呢?

哈哈,我猜你一定在想:大概劉東叔叔也喜歡打籃球,所以就在球場上認識了馬陣——恭喜你,嗬嗬——你猜錯了。劉東叔叔跟我說過,他上學的時候喜歡踢足球,現在踢不動了,就改打台球和乒乓球,幾乎從來沒有摸過籃球。我曾經跟他進行過一次投籃比賽,結果他十投零中,其中有五個是“三不沾”的“超臭球”,證明他不是謙虛,確實是一隻“籃球菜鳥”,還是隻“大菜鳥”,嗬嗬。其實,我跟劉東叔叔的相識,跟籃球一點關係都沒有。

記得那是一個周三的下午,我們沒有課,我正準備約朋友們一起去打籃球,我老爸突然給我打電話說:“今天別打球了,我領你去見一位老師,讓他輔導一下你的作文。”

我一聽,腦袋當時就脹得跟籃球一般大了。你們不知道,我那時最煩的最愁的就是寫作文了。我的作文成績一直很差勁,差得讓我覺得寫作文是世界上最沒勁的事情了。可我覺得沒勁不管用,我的老爸和老師都認定寫好作文是件很重要的事情。為此,我老爸給我報過兩個作文班,結果我的作文成績不但沒有提高,反而弄得我更怕更煩寫作文了。除了寫作文,見老師是另一件我不喜歡做的事情。平時我是馬陣,到了籃球場上我是“閃電手”,可是一旦到了老師麵前,我就隻能是個寫不好作文小學生了,除了挨批評,就是受教育,又沒勁又無奈。你想想,這兩件讓人頭疼的事情放到一起,能不讓我的腦袋變籃球嗎?可是,我老爸的話我又不能不聽。

我一肚子不情願地跟著我老爸去見那位“作文老師”,沒想到,那位老師不是在學校裏,而是在一家雜誌社工作。他也不是一般的老師,而是一位兒童文學作家。我一肚子的不情願立刻就被好奇心所替代了。要知道,能見到一位作家可比見一位老師難多了,你想啊,我們身邊有多少老師呀,可才有幾位作家呀!後來知道,他就是寫《稱心如意秤》、《超級螞蟻托托》的劉東叔叔,我就更好奇了,因為那兩本書我都看過,是我的死黨宋遠委買的,絕對有意思!後來我請劉東叔叔在宋遠委的那本《稱心如意秤》上簽了名,美得宋遠委舉著那本書恨不得讓人給他做一個全世界的視頻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