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盡量使自己的話避免被別人誤解
自己認為是一句妙語,可說出來也許令聽者很不高興,造成這一局麵的原因就是因為自己的話語有歧義,讓別人誤解。
年輕小夥子阿偉打算為新交的女友小蘭買一件生日禮物。他們交往時間不長,小夥子經過仔細考慮,認為送一副手套最恰當不過,因為這樣既浪漫,又不顯得過分親昵。
下午,阿偉去百貨商店給女友買了一副白色的手套,讓女友的妹妹小麗帶給她姐姐。小麗給自己買了一條內褲。回家的路上,小麗把兩件物品弄顛倒了,結果送給小蘭的禮物變成了內褲。
當晚,阿偉一回到家裏就接到了小蘭的電話:
“你為什麼買這樣的禮物送我?”
沒有聽出來對方的怒氣,阿偉的情緒很高,他說起話來非常的流利,根本容不得小蘭插嘴:
“小蘭,我之所以選了這件禮物,是因為據我留心觀察,你晚上和我出門時總是不用它,我沒有給你買長的,因為我注意到,小麗用的是短的,很容易脫下來。它的色調非常淺,不過,賣它的女士讓我看她用的同樣的東西,她說已經3個星期沒洗了,但一點都不髒。我還讓她當場試了試你的,它看上去好看極了……”
“神經病!”
等待對方誇獎的阿偉猛然聽到這三個字,他當時就懵了,愣在那裏根本說不出話來……
為什麼戀愛的雙方會造成誤會?粗心的小麗固然有一定的責任,但是當事人雙方交談不明確恐怕是主要原因。在電話中,雙方都以為自己話中的“禮物”非常明確,所以,都沒有說出來,結果鬧出了笑話。
社會是由形形色色的人所聚集成的,每個人的立場不同,工作性質也不一樣。在這眾人聚集的工作場所裏,總會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的誤解,甚至是一些讓人摸不著頭緒的糾紛。
當遭人誤解時,開展工作就會顯得困難重重,夫妻生活也會失去和諧,不但是自己的損失,還會影響到家庭的幸福,甚至團體的利益。
所以,必須具備一套化解誤會的說話術。這裏首先談談造成誤解的幾種原因。
(1)言詞不足。有的人不管是在表達信息,或者說明某些事情時,常常在言詞上有所缺失,結果弄得隻有自己明白,別人一點也搞不清真相,這種人就是缺乏“讓對方明白”的意識,以致容易招來對方的誤解。比如,英軍有一個團買了一頭驢子作為吉祥物。不幸的是,沒有幾天驢子就死了。由於團長出差在外,於是副團長便打了個電報給團長:“驢子不幸逝世。再買一頭,還是等你回來?”如果改成“驢子不幸逝世。再買一頭驢,還是等你回來再買?”就不會鬧笑話了。
(2)過分小心。有的人不管什麼事,都謹小慎微,從不發表意見。因此,個人的存在與否也變得微不足道,變成容易受人誤會的對象。
這樣的人總希望對方不必聽太多說明就能明白,缺乏積極表達自己意見的魄力。對於這種類型的人而言,含蓄並不是美德,這一點要深刻反省。
(3)自以為是。這一種人是頭腦聰明,任何事都能辦得妥當,但是卻經常自以為是,我行我素。即使著手一件新工作,也從不和別人照會一聲,隻管自作主張地幹活。這麼一來,即使自己把工作圓滿完成,上級及周圍的人也不會表示歡迎。
(4)外觀的印象不好。人對視覺上的感受印象最深刻。雖然大家都明白“不可以貌取人”,但是,實際上雙眼所見的形象,往往成為評判個人的標準,這個印象可能是造成誤解的原因。如果讓周圍的人有了不好的印象,且造成誤解,若不早點解決,恐怕不好收拾。
(5)欠缺體貼。縱然隻是一句玩笑話,但若造成對方的不快,恐怕也會導致意想不到的誤解。甚至是一句安慰、犒勞的話,如果對方接受的方式不同,也可能變成誤解。因此,在說話之前,一定要先考慮對方的狀況以及接受的態度。
那麼,怎樣才能盡量使自己的話不被別人誤解呢? (1)不要隨意省略主語。從現代語法看,在一些特殊的語境中,是可以省略主語的。但這必須是在交談雙方都明白的基礎上,否則隨意省略主語,容易造成誤解。一個星期天的上午,在一家商店,一個男青年正在急急忙忙挑帽子,售貨員拿了一頂給他,他試了試說:
“大,大。”
售貨員一連給他換了四五種型號的帽子,他都嚷著:
“大,大。”
售貨員仔細一看,生氣了:
“分明是小,你為什麼還說大?”
這青年結結巴巴地說:
“頭,頭,我說的是頭大。”
售貨員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旁邊的顧客“撲哧”一聲笑了。造成這種狼狽結局的原因就是這位年輕人省略了他陳述的主語:“頭”。
(2)要注意同音詞的使用。同音詞就是語音相同而意義不同的詞。在口語表達中脫離了字形,所以同音詞用得不當,就很容易產生誤解。如“期終考試”就容易誤解為“期中考試”,所以在這,不如把“期終”改為“期末”,就不會造成誤解。
(3)少用文言詞和方言詞。在與人交談中,除非有特殊需要,一般不要用文言詞,文言的過多使用,容易造成對方的誤解,不利於感情的交流和思想的表達。有這樣一件事:有個小夥子,年過三十仍沒娶妻,他母親非常著急。後來別人給他介紹了一位姑娘,幾天後,他寫信告訴母親:“女方爽約”。母親非常高興,認為約會是爽快的,逢人就講兒子有對象了。一年後,母親要求見見姑娘,兒子才把“爽約”解釋清楚。母親連連責怪兒子話沒說清楚,耽誤了時間,小夥子也後悔莫及。如果小夥子當初把“爽”,字改為“失”字,或許早就有妻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