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從連環殺人凶手說起(1 / 2)

今天是毒龍給的3天期限的第二天,林凡本想通知毒龍他已經確定有凶手了,可以證明杜成是無辜的了。但是最後放棄了這麼做,因為通過分析得出的背後有凶手的結論,即便邏輯上是百分之百成立的,但他仍然沒有直接的可以拿出來的證據證明背後凶手的存在,林凡不確定這樣能不能說服毒龍,為了不弄巧成拙,林凡決定暫時不通知毒龍。反正還有兩天期限,林凡決定今天去楊海家看看,能不能找到新的線索。

楊海家所處的小區是一個新小區,外表看上去也就剛建成2、3年的樣子,楊海就是這裏的第一批住戶,一套2室2廳的房子是楊海的父母給楊海小夫妻買來做婚房的。這些信息都在張鵬給的那些資料裏,所以林凡知道。

資料裏還提到楊海在一家金融公司做理財規劃師,說白了就是業務員,拉人投資理財產品,然後拿回扣的,做了5年,還是業務員,楊海的業務能力可想而知。但是楊海小夫妻的感情很好,這點倒很是難得,楊海的老婆沒有嫌棄老公不中用,反而是經常安慰鼓勵他。因此,結婚5年2人仍然如膠似漆。現在楊海親手掐死了愛人,他的痛苦可想而知。

一無所獲,林凡在楊海家依舊是一無所獲。即便警方及時介入保護了現場,連楊海的愛人掙紮時打碎的台燈都原樣不動保持在原地,房間裏到處都是掙紮時留下的痕跡,但是僅此而已,沒有任何跡象表明當時屋裏有第三個人。門窗什麼的也都完好無損,沒有被破壞闖入的跡象。

背後一定藏著一個凶手,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兩個人在前後2天之內同樣出現精神崩潰,同樣殺死了自己的親人,還出現了同樣的幻覺——白無常,甚至連描述白無常的形象都是一模一樣的。說是巧合,隻怕小學生都不相信。

案發當時凶手一定在現場!

一個連環殺人凶手,正常來說他的意圖都不是單純的殺人那麼簡單,他不會為了殺人而殺人,平常人都不會是這樣。一般人因為怒火因為仇恨會殺人,這是最簡單直接的心理因素。連環殺人凶手的意圖可能就比較難以揣測了,但即便難以揣測,往往也並不複雜。

比如芸姨,雖然林凡不願承認,但是芸姨是典型的連環殺人凶手,有作案動機,有觸發點,有獨特的作案模式,有冷卻期,甚至受害者類型都是PTSD患者——幾個生活在痛苦之中有自殺傾向的人。而芸姨是為了殺人而殺人麼,不是,她的目的從來不是殺人,而是測試,她想在別人身上找到答案,找到如果自我了結的欲望強烈到極點,是自我毀滅還是浴火重生的答案。

這往簡單了說,其實就是自己有問題想不明白,向別人尋求答案的簡單小事。隻不過她的問題別人用言語是無法準確回答的,所以每當臨近六月初九,芸姨前男友的祭日,芸姨心中的悲痛就會幾何倍增長,自我毀滅的意圖也達到最強,強烈的求生欲望又使她克製了自殺的衝動,這種自我掙紮讓她很痛苦,她迫切想知道自己的結局會是怎樣,她需要一個答案。極端的痛苦讓她的道德觀念空前薄弱,這也就造成了拿別人的生命測試的慘劇。

還有林父,他的作案動機就更簡單了。複仇跟洗白,主要是洗白。林父沉浸在失去妻子的痛苦之中,他了解妻子的本質他知道妻子並不是一個壞人,他把責任歸咎於妻子的心理醫生韓再興,在林父心裏,韓再興沒有治好妻子的心理疾病,反而趁機侮辱了妻子,增加了妻子的痛苦,造成了妻子自殺的後果。所以韓再興該死,林父認為妻子不應該死後也背上罪惡之名,所以他模仿舊案嫁禍韓再興企圖洗白妻子。

一個單純的殺手,甚至不會跟受害者接觸,找一個隱蔽的地方,一槍過去打死就行,這是以殺人為目的的殺人,殺手不會在意受害者是怎麼死的,死在哪,死的時候在幹什麼,心裏在想什麼,所有的這些,單純的殺手都不會在意,他的目的僅僅是殺了這個人,僅此而已,如果下毒更簡單,他不會選擇槍殺,如果破門而入更隱蔽,他不會選擇野外,隻要人死了就行,其他都不重要。

但是一個連環殺人凶手不是單純的製造死亡那麼簡單,他有自己的理由,有自己的目的,他有自己來自心理或者生理的需要,這就迫使他必須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他需要看到聽到或者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這個東西可能是他內心不為人知的渴望,也可能是殺人場所對他有重要意義,也可能是他對固定的受害者類型那群人抱有敵意,總而言之,這個東西往往不是死亡。所以連環殺人凶手都有一些很獨特的地方,比如他不變的獨特的作案手法,固定的受害人類型,冷卻期的規律性,等等等等都是因此而產生的,就是因為他們要的不僅僅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