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兩難選擇(1 / 2)

“我還是不明白,既然李瑜都同意說出另一個凶手的信息了,為什麼卻隻給了一個手機號碼?”張鵬抱怨道,在立刻把手機號碼發給戚朵之後,等待的時刻顯得異常漫長與難熬。

林凡淡然一笑,沒有說話。此刻他跟張鵬就呆在警局裏,隻要收到戚朵的回複,知道另一個凶手的地址,隨時準備出發去抓人。

辦公室裏除了他倆沒有別的人了。也不知道張大隊長那邊到底是什麼情況,多大的案子使得胡局長明明知道,這邊犧牲了一名警員,都沒有加派人手的意思。

“誰知道呢,可能連李瑜也不知道另一個凶手叫什麼名字,不知道他住在哪裏。”見張鵬一直盯著自己,一臉的疑問,林凡隨口應了一句。

“不能吧,都一起犯了命案了,不知道對方叫什麼名字?這也太扯了!”張鵬覺得有些荒謬。

“這有什麼啊,你跟別人一塊去殺人,你會特意告訴同夥你叫什麼名字嗎?”林凡反問道。

“額,不會。”張鵬又忍不住道:“名字都不知道,他倆是怎麼湊到一塊去的啊?難不成是李瑜剛好碰到凶手在作案,覺得感興趣,也即興加入?”

林凡笑了笑,道:“也不是沒有可能。”對於李瑜是如何跟之前的凶手湊到一塊這個問題,林凡並不想多做探究,知不知道對破案與否完全沒有影響。

不過林凡心裏也有所猜測,一就像張鵬說得那樣,李瑜剛好碰到凶手在作案,覺得感興趣就要求加入,這個過程裏可能原先的凶手拒絕過,也可能李瑜拿舉報來威脅過凶手,總之兩人湊到了一起。還有一種可能是,李瑜先對案子感興趣,然後找到了凶手本人,也許聽起來很荒謬,一個罪犯竟然會比警方更快找到另一個凶手,其實這一點都不難理解,畢竟最了解罪犯思想及行為的,不是警察,也不是心理醫生,反而正是罪犯本身,因為某種程度上他們是一類人,本位思考要比換位思考容易的多,也準確得多。

不管是哪一種可能,李瑜對另一個凶手了解不多也都能解釋得通,畢竟之前是陌生人,相互之間沒點防備是不可能的。而李瑜本人說不定對另一個凶手的具體情況也並不感興趣,李瑜感興趣的是一起做大案。

“叮鈴鈴,叮鈴鈴!”林凡的老土手機響起了老土的鈴聲。

“林凡,我已經查到了,手機號碼的主人是叫施鑫傑,今年17歲,高三學生,具體的信息包括家庭住址我已經發到你手機上了,你查收一下。”戚朵的聲音傳來。

“好的我知道了,辛苦你了朵朵。”林凡說完就要掛電話。

卻聽見電話那一頭的戚朵又喊道:“哎哎哎,別急著掛電話啊!”

“怎麼了,還有什麼事嗎?”林凡問道。

“你們是不是要去抓人啊,我也要去!”戚朵雀躍道。

“咳咳,這是去抓犯罪嫌疑人,又不是去郊遊,你去幹嘛?”林凡果斷拒絕。

“呆在事務所太無聊了啊!”戚朵鬱悶說道。

“不是還有師南在嗎?”林凡問。

“師南跑去偷拍出軌的女人去了,說我太顯眼,容易暴露。哼!”戚朵不滿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