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不會看到多得到的,隻會注意多失去的。
梁先生經營一家出版社,朋友介紹一家印刷廠給他,梁君因為初入此行,印刷廠沒有熟的,因此就和那位姓陳的印刷廠老板合作。
為了減少聯係上的麻煩,梁先生把印刷、訂紙、分色、製版、裝訂所有工作都交給陳先生包辦。
事實上,陳先生的印刷廠隻有印刷一項業務,其餘部分都要轉包出去。當然,陳先生也不會做無用功,轉手之間,他還是賺了兩成左右的差價。
幾年過後,梁先生才發現他因為怕麻煩而多花了很多錢,同時也因為出版社的經營已上軌道,人員也增加了,於是把給陳老板的業務,除了印刷之外,全部收回自行發落。
誰知陳老板勃然大怒,說梁先生沒有“道義”。梁先生向朋友抱怨:“要給誰做是我的權利,難道我這樣子做錯了嗎?”後來他就不再和陳老板合作了。
梁先生當然沒有錯,不過,如果他對人性有進一步的了解,就不會向朋友抱怨了。
類似的故事並不罕見,隻是“劇情”稍有不同而已。碰到這樣的事雖然很無可奈何,但從人性的角度來看,仍有值得討論之處:
——陳老板賺取轉手的差價雖然合情合理,但梁先生停止和他某部分的合作卻與“道義”無涉,買賣本來就是“合則來,不合則去”嘛!問題是,陳老板把轉手的差價當成“理所當然”的利益,梁先生不再和他合作,他因此而產生利益被剝奪感,本來可賺一萬,現在隻剩下五千,心裏無法適應這種失落,於是便起反彈了。然而,陳老板是沒有權利和立場反彈的,他反而應該感謝梁先生才對。不過人總是這樣,你給他好處,久了他便認為你給他好處是應該的,一旦不再給,便認為你失去“誠信”,沒有“道義”了。曾有一行政機關首長發生這樣的事:前任首長違反規定,挪用一筆巨款作為手下的變相“津貼”,新的首長上任後,發現此事不妥,便予以停發,不想手下反應激烈,並且有人亂投黑函,讓他困擾許久。可見“好處”不論該不該得,不動心的很少,“得而複失”,又不動氣的更少,這也就是商界“停止合作”,也跟著“停止友情”的原因。麵對這樣的人性反應,若事先有所了解,就不會慨歎人心不古了。
——梁先生終止和陳先生的合作基本上是正確的決定,因為二人有了不愉快,站在梁先生的立場,大可不必太勉強自己。倒是陳老板應自我反省——賺取外包部分的差價是“多出來”的,印刷方麵的利潤才是他“理所應得”,麵對梁先生的新決定,他應感謝梁先生,並表示願意繼續提供更好的服務才是。結果他不做此想,反而以詆毀來響應梁先生的動作,導致連印刷的生意也飛了。因此我們可以了解一件事,麵對握有權力的一方時,“理未應得”的利益是不宜以激烈手段爭取的,因為師出無名,理不直氣不壯,也得不到其他人的支持。若堅持激烈手段,必敗無疑,而且不但爭不回多出來的好處,連原有的好處也會失去,因為對方有權力嘛!事實上,陳老板要保住印刷部分的生意也是很難的,因為他的“轉手利潤”讓梁先生有受騙感,惟有停止一切合作才能彌補他自尊受到的創傷。對陳老板來說,也隻能盡量以低姿態來撫慰梁先生的自尊,或許這樣還有一點效用吧!
梁先生和陳老板二人“翻臉”是一種遺憾,但做生意事關企業生命,該“翻臉”還是要“翻臉”,你不“翻臉”別人還笑你傻瓜!倒是平常與人相處,對於“好處”的給予要多些講究,否則反而會對人際關係造成傷害,這一點和做生意“翻臉”的“利害”是不大相同的。
第三巧識時務 認清形勢
正確的決策來自於對形勢的正確把握和判斷。我們處在什麼樣的時期,必須要認清當前的形勢,緊跟時期的潮流,把握發展的動向。如果反其道而行之,自然就會被時代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