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你叫什麼名字啊,能告訴姐姐麼”我隻有扯點其他話題來代替這個我回答不了的問題。
“我叫陳宏裕”
“哦,小裕啊,那小裕知道家裏住在哪麼”我心想著找不著人送他回去總行吧。
小裕若有所思了一會兒點點頭說知道。
接著我們就踏上了回家的路程,據小裕說他們是打車過來的,家不遠就住在附近,媽媽說好不容易放假出來給他買幾件衣服,沒料到商場人太多一轉眼就不見了人影,找不著人孤零零的隻有現在一旁哇哇大哭了。
雖說我在這商場也算是長客,對附近的很多地方都清楚,隻是怎麼也找不著他說的那個地方,我現在宜家便利店門口,這已經是第三次轉到這兒來了。
我看了看一旁的小裕,他也看了看我,兩人都沒說話。
“小裕啊,你看這邊是你家附近麼?覺著熟不熟悉”
他搖搖頭。
於是我們繼續走,兩人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在一條馬路上小裕突然奔向對麵,我沒來得及抓住他,看著他一路奔過去,在一旁嚇得半死。
看著他平安到達對麵這才鬆了口氣。
小裕朝著跑過去的那個人是巡邏兵,身穿製度,手機拿著棍子,一看就知道是電棒。小裕再跟那人說著什麼,大概是因為我這個姐姐沒用重新找幫手了吧。
然而事情卻不是我想的這樣,不一會兒身穿製度的巡邏兵就牽著小裕走了過來,就在我正想上前打招呼,那人先我一步開口:“你是他的誰”
我是他的誰,我能是他的誰,我不過是路上見著一小朋友找不著媽媽害怕他讓壞人給騙了想幫他而已,好吧,用不著這麼多形容詞,說白了我就一陌生人。
“我是……”
“請你跟我們回一趟警察局”話還沒說完就給他打斷。
是,是該回警察局,送孩子這事兒確實歸你們警局管。
“要不你就帶他回去,我就不用了,我一會兒自己打個車就回去,沒事的,沒事”
“請您跟我們回一趟警局,據他提供的話你涉嫌誘拐兒童,所以不得不請您跟我們走一趟”
“什麼”我怎麼就突然成了誘拐兒童了。
“不是,那個不是這樣的,小裕”我知道我百口莫辯,隻有將一樣放在小裕身上,小孩子是不會說謊的。
“我不知道,姐姐說帶我回家,可這個地方我從來沒來過,我害怕”說著他躲到了巡邏兵後麵。
好吧,這年頭不僅碰瓷的多,誤會也隨處可見,雖然碰瓷和誤會這兩個詞存在這很大的不同,但造成的結果卻不一定不同。
就比如說現在的我,不是碰瓷也沒有那方麵意思,我卻站在了警察局接受訊問,我深刻的記得小時候警匪片裏麵抓到犯人經常說的話,你可以保持緘默,但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
為了那一句呈堂證供,在審訊室我用盡了畢生的語文功底組織語言再精煉從見到小裕到帶他回家再到之後的來警察局我草草的三兩句話就說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