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權力行使的地方,就有責任。
法國管理學家H.法約爾提出:凡權力行使的地方,就有責任,後來被很多管理學家稱為法約爾原則。讓我們通過下麵的小故事——李離贖罪,體會什麼是法約爾原則。
春秋晉國有一名叫李離的獄官,他在審理一件案子時,由於聽從了下屬的一麵之辭,致使一個人冤死。真相大白後,李離準備以死贖罪。
晉文公說:官有貴賤,罰有輕重,況且這件案子主要錯在下麵的辦事人員,又不是你的罪過。李離說:“我平常沒有跟下麵的人說我們一起來當這個官,拿的俸祿也沒有與下麵的人一起分享。現在犯了錯誤,如果將責任推到下麵的辦事人員身上,我又怎麼做得出來。”他拒絕聽從晉文公的勸說,伏劍而死。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能夠看到:責任重於泰山。正人先正己,做事先做人,管理者要想管好下屬必須以身作則。示範的力量是驚人的。不但要像先人李離那樣勇於替下屬承擔責任,而且要事事為先,嚴格要求自己,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一旦通過表率樹立起在員工中的威望,將會上下同心,大大提高團隊的整體戰鬥力。得人心者得天下,做下屬敬佩的領導將使管理事半功倍。
權力是一把雙刃劍。你有多大的權力,就有多大的責任。沒有責任就沒有權力,權力與責任永遠連在一起,永遠是一對孿生兄弟。在日常工作中,我們經常對某件事情說同意或不同意,這就是權力。那麼,我們之所以對某件事情說同意或不同意,那是因為我們對它可能出現的錯誤負責,這就是責任與權力。
看看下麵的比喻,我們將更能理解權力與責任的關係。比如,管理者是司機,對全車的人的生命負責。開車的時候,他不可以東張西望,觀賞窗外的風景。他必須專注地開車,將全車的人安全地送達目的地。因為方向盤就控製在他手裏。
員工是乘客,坐車的時候,乘客可以一路觀賞窗外的風景,他不必有心理負擔,因為他把走到目的地的任務交給了司機。
所以,如果一名司機以乘客的心態去開車,一路上老是跟其他乘客聊天,或者隻顧著欣賞窗外的風景,那麼,相信沒有多少乘客願意坐他的車。
如果作為司機的管理者的眼光與心境還是乘客,那就是不稱職的管理者。權力的心態是有了,卻沒有責任的心態。
其實,推卸責任、好攬權力是一般人的天性。要改變這一點就要在考評機製上下功夫,把權力與責任掛起鉤來。把企業管理者的價值取向從做官引導到做事上來。
獲取權力是為了做事,做事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應該成為一種習慣性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