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老哥啊,我請你喝酒,喝最好的酒。”破天趕緊從空中落下,拍了拍宏隆身上的泥土,一臉喜意的說道。
“哼,你什麼時候突破的,也不跟我說說,留點神!”對於這爭鬥多年平手的破天,一時間竟然把自己給打敗了,難免是有些受不了,這第八的位置怕是在也不用並列了,看來回去後得多多努力,不過這拳念,似乎很不適合我,是否也該放棄?
“哈哈,告訴你,你還肯陪我打,走啦走啦!”破天豪邁一笑,粗大的胳膊搭在了宏隆身上,可見兩人打出感情來了,可不是嘛,都打了三十年了,要是一男一女,怕都是要有什麼喜事了。
“前輩,兩位前輩!”這時,墨塵的喊叫聲傳來,那家夥兩眼冒著金光,看著兩人的眼神猶如餓狼遇見肉一般,十分欣喜,終於是看見個人了,沒激動的哭出來就不錯了。
“小子,幹嘛啊?管你幹嘛,走老子請你喝酒,高興哈哈!”破天望著一路跑來的墨塵,還沒待他喘口氣,就一把拽了過來,夾在胳膊下,跟著宏隆身形踏閃幾番,便是消失了。
…………
草原的部落,與城市國度一般無二,隻不過他們的建築物很是稀少,高處望下,那零零散散的蒙古包倒是顯得頗為個性,但這般材質也不是那風吹雨嗮的能奈何的,比之房屋更顯得暖涼,獨具那一番特質,彰顯了草原人高上的智慧。
在這個部落之中,他們有著他們自己的規矩個性,也有著自己獨特的生存方式,沒有人可以主宰改變他們,這都是與生俱來的了,若是想改變,唯一的辦法,就是一個個將之打到,打到他們失去所有的心念,打到他們散失那骨子力的鬥誌,那才是收複他們的關鍵。
他們自小生活在著寬闊的草原之上,有著清風,有著野狼,有著萬物邊際的藍天,因此他們從小就有著寬懷的胸襟,他們熱情,他們豪邁,而且還很團結,少有人勾心鬥角,他們決絕麻煩,困擾的唯一辦法就是搏鬥,一個字打,打不過他們會拚,用命去拚,那是麵子,那是所有草原人都丟不起的東西,都引以為傲的東西。
因此在此處生存的人們,除了那些婦女孩童之外,都有著非凡的身手,雖然他們人數較少,但是論起總體的實力,不差於一個王朝國度,即便是真的開戰,那麼誰存,誰滅,也是不一定的,在加上,這草原離那外邊頗為遙遠,也沒什麼國度,會將念想打在此處的。
在這裏呢,可以感受到一股民風,一股暖意的民謠,草原人們習慣了白天的耕耘播種,放牛養馬,和那夜間篝火騰騰,成群結幫,一起酒肉,一起歌舞,一起唱起那最動聽的歌謠,那般氣氛,顯得相當和睦,像一個大家庭一般。
但在這諾大的部落之中,依然有著那些有雄心之人,他們會像外麵的人一般,結成門派幫眾,互相鬥爭,搶那物資與地盤,人的私心利益的蒙蔽,總是會有的,上天不能讓每個人完整,他們都有著自己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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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話中,墨塵得知,這宏隆與破天便是這草原之人,在幾年前到中原闖蕩,混了個神位,自覺在外麵不如草原的爽快,便是互換了意見,擇日便是返回了草原,回到此處,回到了家中,幾年功力也是有著許大的進步,那感悟念的曆練,也是更加的明了,這破天,便是在回來之後才漸漸的突破的,想來這也是個機緣吧!
結識了兩大腕,墨塵也很是激動,畢竟這可是天地間公認的最強者啊,雖然不知道後麵是否還有,但是這兩人要是牽出去溜溜,在那炙炎中誰還敢放個響屁啊,那隨手一拳,就能把你給砸成肉泥,即便是那皇帝老兒也是要給足麵子的,跟別說那些小蝦米了,若是往家裏一放,那可比拜神管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