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強好勝的人一定要超過你,把最單純的競賽也變成敵對行為。一些妄自尊大的同事使競爭超出了預期的目的。他們不僅必須要贏得一般有組織的比賽,例如銷售競賽,而且,純粹為了爭得頭獎,還要把其他大多數工作任務變成衝突。大家集思廣議,探討可能采用的解決方案;然而,一旦自己提出的建議不被采納時,爭強好勝的人就會把這看作是對他個人的否定。他所尋求的讚賞得不到,他就變成了他的敵人。不管他們跟你在一起幹什麼,爭強好勝者總要不惜任何代價非贏不可,而你雖深深陷了進去,卻還沒有意識到這是在競爭。他們唯恐沒有真正超過你,所以他們常常要強迫自己向你,甚至向他們自己證明他們比別人強。他們背著不必要的重負——即害怕不再是最佳人物。獲勝,他們就會忘乎所以;而一旦受挫,就灰心喪氣。所有這些都會使你處於長期的緊張狀態之中。
——方法與目的——
你的目標是要營造一種友好的氣氛。要輕鬆地工作,而又沒有敵對的“火藥味”。
(1)要有氣度。爭強好勝者拚命尋求別人的敬重,要滿足其願望。以鄭重其事的態度向他們表明:即使他們跟你作對,你仍要跟他們友好相處。要讓他們感到自己的重要性,這樣他們就不會貶低你而抬高自己了。
(2)要說明綜合意見的價值。整體效果總是大於各部分的總和,因為大家共同出主意想辦法,你可以從中吸取別人的最佳見解,從而就形成了新的、更有價值的綜合意見。
(3)要正確對待榮譽。你做了工作,就希望得到榮譽。爭強好勝的人做了工作也應該得到榮譽。不允許任何人將你的工作成果或合作的成果劃在他自己的功勞簿上。集中精力在自己競賽上——不是用肮髒的伎倆或背後插一刀的方法尋求報複。
(4)要大度,光明磊落。要讓你的同事知道,你要去競爭一個職位,而你知道這個職位也是他們希望得到的。如果你與人事經理談這件事。早晚他們也會知道的。在你回到辦公室之前,要讓辦公室中所有的人都知道這件事。一旦競爭有了結果,無論誰是贏家,都要采取行動,消除分歧,做到朋友歸朋友,競爭歸競爭,雙方都不要成為仇人。
如果你自己的自尊沒有受到傷害,就能夠寬宏大量。你可以把成功的機會讓給爭強好勝的對方,而你則努力爭取更大的建樹,與更強的對手競爭鬥智。
對待盛氣淩人、妄自尊大的同事,你要努力消除的,不是他們的自尊,而是他們的影響。你不要使這種類型的人泄氣。如果你要在辦公室中營造健康向上的氣氛,那就必須幫助他改變方向。
[危險的部下]
(例一)
我不能被他們那遇蠢的規章製度束縛住手腳。如果等待他們批準。黃金機會將離我們而去。頭頭發現的時候。他將采取什麼措施呢——炒我的魷魚嗎?他才不會這樣做呢!他缺我不可。他看到這個結果。簡直就會高興得跳起來。我知道應該怎麼辦。隻有這樣做。才能行得通。那些愚蠢的規章製度,我暫不理睬。
我知道蘇選工作成績突出,但我們建立的規章製度也是合乎情理的。如果我因蘇選而無視這些規章製度,我對老板和其他職工就不好交待。蘇選要幹什麼,他必須事前告訴我,並征得我的同意,而不是成為事實後才告訴我。我不能允許他破壞其他職工的士氣。怎樣才能使他就範呢?
違規者幹活時總是抄捷徑,常打規章製度的擦邊球。你不需要搜查證,就可以找到這些搗亂分子。他們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轉悠。這些下屬心血來潮要達到某個目的,就不把公司的規定放在眼裏,幾乎達到為所欲為的地步;或者在工作的過程中未經授權,擅自製定自己的規則。無論他們所侵犯的是誰的管轄範圍,在上級和同事們眼裏,他們同樣令人生厭。他們中一些人威脅、命令你改變做法,否則就不拿出你非常需要的東西。就在你努力使他們懂得執行規定以及和同事相處的重要性時,你卻發現自己的靈魂和自尊心被他劫持當了人質。
——方法與目的——
你的目標是要使違規者在獲得允許之前不可隨意行動。同時,盡可能使骨幹力量保持高昂的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
(1)重新建立普遍遵守的規章,並且堅持下去。如果你在執行規章製度方麵不能一視同仁,那就會招致士氣低落,可能還會有破壞活動,甚至公開的奪權。
(2)與違規者麵對麵交談。強調(a)不遵守規章,對他來說是嚴重的問題,並指出其惡果。(b)服從指揮是他的義務,讓他告訴你,他將采取哪些具體步驟以改正自己的行為方式。(c)他的行為是大家討論的焦點——什麼是可以接受的,什麼是不可接受的。表揚他幹得好的方麵,但不要說他所取得的成績證明他的手段是正當的。
(3)接著進行反饋。你提的建議要具體。你可以滿懷希望地告訴他:在哪些方麵他表現得好,承認他所取得的進步,並提出進一步的建議。
執行規章製度和要求人們遵守規章製度要始終一視同仁。如果出於必須,可以修改章程。但如果你給違規者特權,那麼可以肯定其他職工會感到沒有必要努力遵守規定,團體意識的任何表現都將蕩然無存。